计分评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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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计分评标法[1]
计分评标法是将投标书中各项主要内容,如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方案、企业实绩及信誉等各种承诺条件,由招标单位事先制定统一计分方法和评分标准。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计分方法和评分标准,对各个有效标书进行计分,最后以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计分评标法的优缺点[2]
各地采用记分评标法的较多。多数地区基本上是采取百分评标法。即将标书内的主要内容划分五至七项,然后按项目在评标中的重要程度规定满分标准。例如将评标项目划分六项,其项目及分值标准分别为:工程总造价55分、材料耗用量10分、工期10分、质量标准10分、企业资质和社会信誉5分,施工方案及各项保证措施10分,总计为100分。同时,规定出评分标准,以及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或条件的满分标准,以及超出或达不到要求和条件的增分或减分的分项标准,供评标记分时掌握。具体的记分评分标准和方法,应在开标前制定,并公布于众,增加评标的透明度,便于各方的监督。
由于记分评标法,是定量的方法,容易掌握。使用这种方法简单、明了、易行,能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原则,定标后分歧意见较少。
记分评标法也存在着缺点,主要是这种方法单纯靠记分、靠死情况,因而机遇性较大,有时不能完全体现择优的原则。但在目前还不失为一种比较科学的评标方法。
计分评标法举例[1]
例如,某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评标办法实行分项计分,以100分为基础,通过工程报价、工期、施工方案、质量实绩、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定,以总分最高者中标,具体各分项的基础分见表1。
表1 施工招标综合评分表
项目\类别 | 一般民用建筑 | 工业建筑 | 高层建筑、市政工程 |
工程造价 | 60 | 50 | 40 |
工期 | 12 | 15 | 15 |
施工方案 | 16 | 20 | 25 |
质量实绩 | 7 | 9 | 12 |
企业信誉 | 5 | 6 | 8 |
基础分(合计) | 100 | 100 | 100 |
工程造价分(40~60分,按分类划分):以经招标管理机构审定的标底价为基础分,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比标底价每高1%扣2分、每低1%加1分(按比例相应加、扣分)。
工期分(12—15分,按分类划分):以工期定额下浮15%为基础工期分,投标单位的投标工期与标准工期比较,每高1%扣o.5分、每低l%加o.5分(按比例相应加、扣分,但最低不能低过基础分的5%)。
施工方案分(16—25分,按分类划分):施工方案可参照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分)、施工总进度计划(分)、施工平面布置图(分)、施工安全措施及说明(分),在此基础上确定各分项基础分数。扣分方法按每缺一项内容,则相应扣除该项得分,同时对投标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比较,比较时侧重施工工艺的先进性、可靠性并结合文字的清晰、装订等方面考虑加分或减分。
质量实绩分(7~12分,按分类划分):以招标文件提出的质量标准为基础分,投标自报质量标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质量,则相应加分;投标单位在投标前一年内出现过质量事故,视一般或严重给予扣分。
企业信誉分(5~8分,按分类划分):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视投标单位的合同信誉、经营管理、技术力量、机械设备、资金情况、上年工程优良级品率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