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收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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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收入审计概述[1]
补贴收入是核算被审计单位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包括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工作量等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当重点关注补贴收人的性质及其是否真正实现。
- (一)补贴收入实质性测试的内容
1.将报表数、总账数及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检查补贴收入是否已经收到,是否具备主管税务机关的退税依据或有关证明文件并取证。
3.复核补贴收入的性质、金额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若存在不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的补贴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检查补贴收入的披露是否恰当。
- (二)补贴收入实质性测试应注意的问题
1.如果被审计单位按规定实行所得税、流转税先征后返政策,以及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和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补贴,审计人员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如果被审计单位不能提供合法文件,审计人员不能予以确认,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审计日记中。
2.如果审计人员取得并检查了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证实被审计单位确实存在所得税、流转税先征后返以及国家拨人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和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补贴,但补贴款没有收到或一部分没有收到,审计人员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此予以披露。
3.如果补贴收入和应收补贴款由不同的审计人员审计,补贴收入和应收补贴款相关内容应当勾稽相符;如果补贴收入和应收补贴款由同一审计人员审计,审计人员可以利用索引号交叉索引,以避免重复检查同一事项或凭证。
补贴收入审计的目标[2]
补贴收入的审计补贴收入的审计目标是:
- 确定补贴收入的记录是否完整;
- 确定补贴收入的计算是否正确;
- 确定补贴收入的披露是否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