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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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租赁(Aircraft lea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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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租赁是航空公司(或承租人)从租赁公司(或直接从制造厂家)选择一定型号、数量的飞机并与租赁公司(或出租人)签订有关租赁飞机的协议。在租期内,飞机的法定所有者即出租人将飞机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以按期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飞机的使用权。飞机租赁是租赁的重要领域之一。
1.有效满足航空公司挤兑扩张的需求,缓解资金压力,改善航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压力
3.租金可摊入成本,减少企业税费
干租:指任何通过协议,由出租人(可能是航空运营人、银行或租机公司)向承租人(航空运营人)仅提供航空器而不提供飞行机组的租赁。干租通常由承租人承担运行控制。
湿租:指任何通过协议,由出租人(航空运营人)向承租人(航空运营人)提供航空器并且至少提供一名飞行机组的租赁。湿租通常由出租人承担运行控制。
出租人:租赁中提供航空器的一方。
承租人:租赁中使用航空器的一方。飞机租赁还分境内租赁和跨境租赁。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在同一国家或地区注册的,他们之间的租赁业务是境内业务,不管飞机是否跨境飞行。如果他们不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的租赁,就是跨境租赁,哪怕飞机只在某一方境内飞行。我国飞机的融资租赁早期,大都采用跨境融资租赁的方式进口飞机。也有30%的飞机是直接购买。
飞机租赁的工作程序有如下几个环节:
1.提出申请
航空根据运输需要要求租赁飞机,首先要向中国民航总局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形式提出增加飞机的请求,包括相应的资金筹措方式,由民航总局经过审查、选型和综合平衡,然后上报国家计委正式批准,航空公司方可与外商正式谈判。
2.订购飞机及购买转让
根据国家批准的文件,由中国航空器材公司和航空公司统一对外谈判。并与飞机制造商签订飞机购买合同。航空公司至少应在飞机交付前三个月与外国银行或租赁公司取得联系。航空公司委托银行财团或租赁公司安排租赁后,由中国航空器材公司和航空公司将购机合同;转让给出租人,由出租人将购机款支付给飞机制造商,然后将飞机租赁给航空公司。
3.对外招标
航空公司对外招标,但不发招标通知书,也不签任何形式的书面证明文件,如意向书、委托书等。通过航空公司与外商在平时接触中,有意识地向外商透露订购飞机的有关信息,如租赁飞机和发动机的型号与架数;飞机的规格、交付日期、租赁期限等。
4.方案评估
航空公司根据各银行和租赁公司提供的融资建议书,将各主要条款列出并作一一比较,对各建议书进行全面评估。对投标较多的租赁,需要经过1-2次的审查,逐步缩小考虑的范围。然后,对较好的几个建议书约外商进一步谈判,直到选出一个经济、安全、可靠的方案。方案评估,涉及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租赁期限、货币和汇率风险、投资与贷款比例、期末购买价值、净现值、租赁利率、贷款利率投标者的资信。
5.发出委托书
航空公司经过严格审查和科学地评估,将最后选定的方案报民航总局审批,经批准后,由航空公司将与外商磋商的方案,以委托书的形式发给外商,并聘请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和具有飞机租赁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审查出租方起草的租赁文件,同时将委托书的内容及要求告诉律师,以便律师按航空公司的意图与出租人和租赁的有关各方讨论所有文件。若发现新问题,律师一定要征求我方的意见后方可与对方谈判。
6.制定工作日程
航空公司在发出委托书后,应与安排人、银行和投资人等参与人确定以下工作日程:投资和贷款的承诺日期、飞机租赁文件第一稿完成分送日期、第一次磋商文件日期、修改稿分送日期、第二次磋商文件日期、签约日期。
7.承租人的工作程序
承租人的工作程序主要有:审查保险、担保和法律意见书的格式、经济计算部分和责任保证部分;准备飞机租赁的有关先决文件和办理有关手续,如授权书、飞机国籍登记承诺书、特许飞行证、银行担保函、保险单、律师意见书等。
8.飞机的签约与交付
各交易方在磋商、审查文件之后,如无差异,方可正式签署协议。签约后的30天以内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外债登记,取得外债登记证,并要求担保银行签署担保函转让确认书、保险公司签署保险转让通知书。
虽然我国民航飞机租赁的历史整整比欧美国家晚了20年,但目前的发展形势却如火如荼。透过表面看内在,我们可以看到中国飞机租赁市场的特点:
特点一:以国际飞机租赁交易为主,国内飞机租赁不发达
目前,租赁飞机已经占到民航机队总数的一半以上,但我国的飞机租赁市场主要被国外租赁公司所占领,中国仅有少数租赁公司可以尝试独立完成飞机租赁业务。这主要因为我国民航的飞机租赁从一开始就走上了国际化道路,我国大部分航空公司的干线飞机都通过国外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通过国外飞机租赁公司融资引进。因此,如果要了解中国的飞机租赁市场,就不得不提到在国内从事飞机租赁的国外公司,因为他们占据了中国飞机租赁近九成的市场,特别是美国通用电气金融航空服务公司和国际租赁金融公司这两家公司。
特点二:以融资租赁为主
我国民航的飞机租赁是以融资租赁交易开始的,在迄今为止的30年租赁历史中,融资租赁交易占据了飞机租赁交易的大部分。例如,从1980年~2000年底,我国民航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了波音747-400、波音777、波音767、波音757、波音737,空中客车A300、A320、A321、A340等喷气客机365架,而同期采用经营租赁方式引进飞机117架。融资租赁方式占租赁飞机总数的75.7%,经营租赁为24.3%。近几年来,融资租赁依然受到国内航空公司的欢迎,比如从2006年~2008年,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EasternAirlinesCorporationLimited,简称“东航”)总共融资租赁了62架飞机,占其2008年飞机总架数的近25%。
特点三:租赁方式种类繁多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民航先后从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荷兰、瑞典等国家,采用美国投资减税杠杆租赁、日本杠杆租赁、德国杠杆租赁、荷兰税务租赁、瑞典杠杆租赁、德法双沾杠杆租赁、外国销售公司租赁、贷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以及经营租赁等方式引进飞机。此外,我国还采用过其他的创新租赁结构。例如,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广泛采用的出口信贷+杠杆租赁的结构、进出口银行担保下的债券化融资(租赁)结构,以及最近几年的尾款租赁等方式,这些都是国际飞机租赁市场中的创新品种。
特点四:国内飞机租赁业发展迅速
虽然我国从事飞机租赁的历史有近30年,但是国内的租赁公司却是很晚才开始尝试从事飞机租赁交易的。2000年5月,新疆德隆旗下的两家租赁公司——新世纪金融租赁公司和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展了飞机的尾款租赁业务。经过了近10年的发展,国内的租赁公司或通过股权重组,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快速成长起来,并迈出国门开始收购国外优质租赁公司。比如,在2006年12月,中国银行通过一家全资附属子公司,利用9.65亿美元收购了全亚洲最大的飞机租赁公司——新加坡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新加坡飞机租赁公司”)的100%股份。在2010年1月,海航集团收购了澳大利亚Allco公司的飞机租赁业务,并负责管理其旗下的68家商用飞机。
据《2013-2017年中国航空租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民航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南方航空、东方航空、中国国航的国内旅客运输量分别位居全球第3、第7和第8位;首都机场的客流吞吐量位居全球第2,浦东机场的货运量位居全球第3。目前,中国共有客货运航空公司32家,全货运航空公司11家,通用航空企业113家;机队规模近2500架,其中运输飞机1597架。
截至2012年11月底,我国民航全行业共有飞机3238架,其中运输飞机1922架,比上年同期增加158架;通用航空飞机1316架,比2011年11月底增加188架。
中国民航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租赁业的支持。据预测,到2020年中国民航要补充的新飞机在2500架以上,飞机租赁所涉及资金至少830亿美元。据前瞻网统计,全球航空运输业所使用的飞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租赁方式获得。以国航为例,截止到2011年底国航共有飞机432架,其中租赁飞机221架。随着国内航空产业的不断发展,未来将有更多的飞机租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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