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竞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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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争原则是市场经济的精髓,其基本要求是竞争者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按照同一市场规则,自主地决定参加或退出市场的竞争而不受外在意志的干预。
竞争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永恒动力。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没有发展。一个人没有竞争的压力,也就没有前进的动力。当今世界,当今社会是竞争的世界,竞争的社会。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的经济,市场经济的核心和基本原则就是竞争。
竞争从内涵上讲:是指人们为自身利益所进行的争夺、较量,或参加公开竞赛。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即优者胜,劣者败;胜者获利,败者失利。正如达尔文生物进化论所说的那样:“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可见,竞争是一种实力的较量,实力强者得以生存发展,实力弱者被淘汰或灭亡;竞争也是智慧的较量,有才能者得胜利,平庸者遭失败。在现实生活中、竞争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如植物间争阳光、争水分、争养料;动物间争地盘、争配偶、争食物;企业间争原料;争市场、争销售等。
特别是市场竞争不仅普遍存在,且有着不可避免的激烈性和残酷性。一个企业、一个单位能在竞争较量中获胜,就能生存发展;反之,在竞争中失利,则破产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