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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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心理学研究学生在美育过程中心理活动特点的教育心理学分支。主要探讨如何通过音乐、美术、文学以及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培养学生对美的鉴赏和区分美与丑的能力,使他们热衷于美的追求与创造,从而逐渐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文明习惯,促进智力和身体的健康发展。
美感是对美好事物的感受和体验。引起美感的可以是音乐、美术、文学作品,也可以是自然景物和社会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审美能力是经过教育而形成的。无论是对自然美的领略与欣赏,或是对艺术美的感受和创造都必须通过教育,美育是对人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美的鉴赏既是认识过程也是情感体验过程。感受美好的事物需要有一定的知识经验才能认识到它所具有的美的特质,而这是需要经过学习才能做到的。鉴赏美也需要情绪体验。如对美好的东西产生共鸣,引起热爱、向往的感情,而对丑恶的现象则感到厌恶与嫌弃。对美与丑的评价与判断不单是认识问题,也反映感情上的好恶。
智育使学生分别真假,德育使学生分别善恶,而美育则使学生分别美丑。美感是人的心理状态,主要是人的情绪状态,心理学上有关情绪的理论,是美育理论的基础之一。此外,美学理论也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重要依据。
青少年时期容易出现的情绪状态,如恐惧、忧虑、焦躁、愤怒、妒嫉等都不利于健康审美感情的培养,应该尽量帮助学生克服。而对庄严崇高的仰慕,由优美而引起的怡然心境,以及娱乐性情、排泄郁闷的活动引起的愉快心境都属于高尚的审美情操,是应该在美育的过程中注意培养和发挥的。
在学校中实施美育,除引导学生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欣赏和领略外,主要是通过各种艺术课目的教学过程实现。图画、音乐、文学等科目的教学,都必须根据心理学情感培养的原则实施,达到对学生进行美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