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导向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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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系统导向审计[1]
系统导向审计是目前注册会计师民间审计中最常采用的一种审计模式。它是建立在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理论基础上。审计时,首先通过符合性测试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价,然后确定审计的重要性水平及审计中应实施的实质性测试的性质和范围。
系统导向审计的产生因素[2]
(1)企业界的内部控制系统日趋完善,评价内控系统可以作为审计的导向;
(2)审计目标由以查错纠弊为主转变为确认会计报表的公允性为主;
(3)审计对象的规模扩大化和复杂化,运用传统的审计方法不能达到审计的目标;
(4)审计界引进系统论,与长期积累的实践经验相结合,使审计理论获得新的突破。
系统导向审计的程序[3]
关于系统导向审计的程序,英国沃尔夫列举了8个步骤:
(1)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背景和理论上应具备的业务制度;
(2)了解被审计单位实际应用的业务制度;
(3)详细查明其内部控制系统中的强点和弱点;
(4)评价各个强点和弱点对各主要业务的影响;
(5)确认据以编制财务报表的各种记录的可靠程度;
(6)保证财务报表与主要记录一致;
(7)对所审核账目的真实性、公允性及是否符合法规的其他要求,形成审计意见;
(8)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表示意见。
英国霍华德曾以程序图来说明系统导向审计,如右图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系统导向审计的程序具有以下特点:
1.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后要进行初步调查,将现行系统记录下来,并加以评价。
2.经过评价,如认为系统不可信赖,则不能采用系统导向审计的方法,而要对账簿进行分析和测试,增加实质性测试的数量。
3.如认为系统可以信赖,则采用系统导向审计的方法,进行控制测试。
4.如控制测试满意,则可进行少量的实质性测试。
5.如控制测试不满意,则必须了解有无补救控制措施。倘若有适当的补救控制措施,也可只进行少量的实质性测试。
6.倘若缺乏适当的补救措施,则必须增加实质性测试的数量。
以上沃尔夫的8个审计步骤和霍华德的审计程序图,适用于民间审计组织所进行的系统导向审计。就政府审计而言,因为政府审计是强制审计,无须征求被审计单位的同意,也不需要与委托人协商,更无所谓“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谁和审计什么,完全由政府审计机关决定。政府的活动多种多样,而且分散在各地,因此,对于任何复杂的活动要作出正确处理,做好汁划工作是前提条件。许多国家的政府审计机关都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任务。如澳大利亚审计署为了提高审计效率,规定了一个制定审计计划的制度,它分四个阶段:(1)制定战略审计计划(长期计划);(2)制定战术审计计划(12个月计划);(3)制定整体审计计划(审计任务协调计划);(4)制定外勤审计计划(个别任务审计计划)。
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以系统为基础的审计方法也不是万能的。如它对于无规律的业务就很难发挥作用。在实践中,审计人员发现,以系统为导向的审计方法存在着一种危险的趋势。即由于审计人员特别强调对于系统的检查,因而给管理部门造成错觉,认为控制方面的缺陷只能用控制来弥补,这就容易形成为了控制系统而加强控制的状况,其结果是控制系统的确是加强了,但是系统所产生的结果却并没有得到改进,而且控制的加强必然会加大成本,影响到最终的结果,造成这种危险趋势的根本原因是,在强调控制系统的同时忽略了人的因素。在一些审计工作比较发达的国家已经发现了以系统为导向审计的这一缺陷。
系统导向审计还存在一项更大的无法解决的致命弱点,那就是基于内部控制系统的审计模式没有与审计风险联系起来,没有为有效降低审计风险提供指南和帮助,而影响审计风险的因素要远远超出内部控制系统的作用范围。在当今这个审计风险大爆炸的时代,降低审计风险已成为审计人员考虑的首要因素,因此,系统导向审计必然要被更适合现代审计环境的新的审计模式所代替,那就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这个模式下,人们关于内部控制的观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正如系统导向审计不能完全取代账表导向审计一样,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也不能完全取代系统导向审计模式,它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和深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