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顺价销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粮食顺价销售,一般是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销售粮食时.其定价基准是收购价+利息+税金+费用+合理利润+员工工资。达到或超过此基价的销售粮食即为“顺价销售”,低于此基价则为“低价倾销”。[1]
粮食顺价销售的问题[2]
1.价格过高形成市场竞争中的劣势
收购价是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和种粮收益,在收购农民粮食时实行的保护价格。我国《粮食收购条例》中明确规定:当市场价高于收购保护价时,收购价参照市场价确定;当市场粮价低于保护价时,收购价按不低于保护价确定。这一定价原则必然使收购价始终保持较高的水平,因而导致顺价销售价格过高。
顺价销售价格过高主要是与两种市场价格相比较:
一是与国内市场价格相比过高。国家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市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形成了粮食双轨价格的机制,市场销售价则主要由供求决定。近几年我国粮食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态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粮食市场价格的总体水平走低。据调查,安徽晚稻的市场价格已趺到每500克0 48-0.49元,比国家定购价0.73元低34.2%,即低1/3还多。
二是与国际市场价格相比,我国经过连续两次的粮价调整,目前的粮价已经处于比较高的价位上,与国际市场粮价基本相当。过高的销售价格使消费者难以接受,也使粮食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竞争优势。
2.传统定价方式难以适应多变的市场环境
我国实行的粮食保护价政策是一种全面保护政策。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在收购价格上,政府制定保护价,不准随便压级压价;为不影响城市居民生活和稳定物价水平,政府又规定最高销售价格。这种定价方式使粮食企业在变化多端的市场环境中没有回旋的余地。例如为稳定市场,政府制定价格时没有确定季节差价,而粮食产品具有集中收获常年消费的特点,因而从本次收获到下次收获之间,损耗及贮存成本随着时间的推移是在不断增加的,若价格不能随之提高,弥补不了贮藏粮食的成本,农民和粮食企业都将受到损失,也就损害了他们的积极性。如果实行具有季节差价的价格政策,可以让农民和粮食企业获取较高的收益,鼓励他们多储粮,减轻政府收购资金及仓容的压力。
3.服务功能尚未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近些年来,国营粮店销售量日趋下降,大部分市场被个体商贩占领。究其原因,个体商贩除了具有价格优势之外,服务项目多,质量好,如笑脸相迎、送货上门、提供包装袋、预购、赊帐、按季节提供优质新粮等,能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睬。而国营粮食企业由于受历史原因和流通体制的影响,难以做到全方位的为消费者服务,只是在服务态度方面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相比略有好转。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保护价政策下实行顺价销售难度大,粮食企业收益少或无收益,难以调动粮企职工的积极性。
4.相应配套扶植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实行顺价销售要有相应的扶植措旅作保证,这是政府实施保护价本身带来的相关问题。在执行粮食保护价格政策时,粮食的收购、贮藏以及过剩粮食的处理,都需要政府支付大量的财政补贴,并且保护价水平定得越高,政府的财政补贴额就越大。全靠国家补贴,财政负担过重,而采取粮食风险基金措施,由于不在财政收人预算之内,少数地方重视不够,征收力度不强,资金到位少,而且有的不能专款专用,致使国有粮企超正常库存粮的利息、费用得不到补贴,从而加大了顺价销售成本。
实现粮食顺价销售的对策[2]
1.合理确定保护价水平
国家为保护农民利益,规定不低于市场价格的收购保护价,而粮食收购价偏高,势必增加顺价销售的难度,因此合理确定收购价水平是实现顺价销售的前提条件。
1)确定合理的保护价格水平必须兼顾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首先以保护生产者的利益为目的,粮食保护价格必须做到补偿农民的种粮成本并有一定的利润;其次有利于粮食企业正常经营,购销差价应能尽量弥补必要的流通费用;再者还要兼顾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保护价格定得太高,超出了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就难以达到顺价销售的目的。
2)确定合理的保护价格水平必须切实做好成本核算工作。要做到成本核算准确,调查工作是关键。各地要组织各级成本调查人员下到基层,深入农户,研究粮食成本构成和变化情况,了解播种面积的变化,掌握化肥、种子、农药等各项农资的投人,监测市场价格水平,合理预测粮食成本价格和成本收益,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国家政策及国内外市场等各种因素.最后提出合理价格方案。
3)通过政府行政干预,制定保护价调控粮食市场,并不是稳定粮价的唯一措施,可以逐步过渡到经济干预,即政府参与市场,在市场上吞吐粮食,通过价格示范效应和改变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市场价格水平。
2.增强粮食企业定价的灵活性
目前我国粮食市场供太子求,存在市场竞争。如果采用单一的成本加成法制定销售价格,将会失去竞争优势,很难实 厩价销售。为满足消费者需要,适应复杂的市场环境,应以需求和竞争为导向定价。在短期内可以采用一些灵活的定价方法,如边际成本定价法,贡献分析法等。为了能充分发挥价格调节经济的作用,促进粮食的顺价销售,价格形式应实行多样化。例如:① 拉开差价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要。随着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对质优价高的粮食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而对质次价低的粮食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减少。所以粮食价格的制定应该体现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的原则。② 运用比价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对口感好、市场需求大的粮食品种实行较高的保护价,而对消费者不欢迎的粮食品种则可考虑降低保护价,在引导农民加速种植业结构优化的同时,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消费水平。
3. 提高粮食产品的附加值
与一般产品相比,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受消费者欢迎,升值幅度大,获利高。提高粮食产品附加值是促进粮食顺价销售的有效策略。增加粮食产品的附加值有多种途径:
1)开发新品种和延伸产品线。在充分考虑消费需求的基础上,在营养含量、口感、色泽和大小等方面,通过杂交开发培植受消费者青睐的产品,以其自身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还可以通过对粮食的深加工和精加工,延伸开发粮食产品线,以提高产品附加值。
2)改进产品包装以方便顾客。由于消费习惯的改变.人们对粮食的消费量在减少,消费品种和形式趋于多样化,因而粮食包装应突出多样化的特点.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要。粮食商品适度包装,能给人一种质量过硬、卫生条件好的印象,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这是提高产品身价的重要因素。
3)培植优质品牌以提高产品知名度。给予粮食产品以权威的质量确认,可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保证度和信誉度,作为产品的无形资产,形成不可多得的附加值.例如东北大米质优价高。
4)增设优质服务以满足消费者。在粮食产品质量一样的情况下,只要供货及时,保质保量.环境卫生整洁.服务态度好,能为顾客提供各种方便(如送货上门、提供包装袋、灵活支付方式等),即使价格高也受消费者欢迎,所以优质服务能促进粮食销售。
4.发挥国有粮企的主渠道作用
目前,在我国约1500亿公斤商品粮中,国有粮食部门的经营数量超过60%,但是其调控市场能力却未能充分发挥。主要原因是由于现行价格形成机制尚未捋顺.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多种环节,经营管理水平尚有待改进和提高。部分地区国有粮食企业还未掌握充足的粮源。以响水县为例,1998年小麦总产约1.6亿公斤,而至l0月底,粮食部门仅收购1400万公斤,不足总产的1/10。我国农村粮源丰富,实行敞开收购,充分掌握商品粮源,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直接向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有了充足的粮源,国有粮食企业才能主导粮食市场价格,在保证农民有收益、政府不补贴或少补贴的情况下,实现真正意义的粮食顺价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