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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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验收又称为“收货业务”,是指仓库对入库物资,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进行接货、验货和办理入库手续等一系列工作[1]。
物资验收是确保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由于入库物资的来源复杂、运输条件上存在差异,包装质量不等,致使物资在供货时及供货途中会产生种种复杂变化并对其数量和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为确保入库物资在数量上的准确与质量上的完好,所以,必须对入库物资进行认真,细致的验收工作。
1、严肃:物资的验收,关系到国家财产的安全,尤其是进口物资的验收,还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和声誉,因此,验收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按制度、规定、标准和手续,认真进行检验,并对所验物资负全部责任。
2、准确:对入库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的验收,必须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掺入自已的主观偏见和臆断。要如实反映物资当时的实际情况并真实、准确地加以记录。
3、及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验收工作、提出验收结果,以保证物资尽快入库、及时供应,并在规定期限内处理有关纠纷。
物资验收的主要内容[1]
物资验收是物资进入仓库的第一环节,也是仓库业务管理的基础,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
1、验收准备工作
在验收前必须做好搜集并熟悉验收凭证等有关资料。
2、核对证件
主要核对进货业务部门提供的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运输部门提供的运单等。各种证件核对相符合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实物验收工作。
3、实物验收
一方面是数量验收,这由仓库负责进行。计量物资一律按净重计算,且要按层分隔,注明重量;计件物资,应全部清点。另一方面是质量验收,凡须进行理化检验的物资,应由技术检验部门事先负责进行检验;不需进行理化检验的物资,只做一般感官进行鉴定就可决定质量是否合格。
无论数量检验还是质量检验,都应做好“变通记录”或“商务记录”。对国外引进的设备和原材料的验收应按国家规定,由各级商检局进行。未纵横驰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但应严格保管,以待处理。
物资验收的作业程序:包括验收准备、核对证件、检验实物、登账建卡等。
1、验收准备。包括:
- 对待验物资的产地、特点、规格、数量、计量方法做到心中有数;
- 确定存放地点,准备相应的检验工具,与生产部门配合准备好验收作业的机械、设备及人力;
- 进口物资或委托方指定需要质量检验的,应提前通知有关检验部门会同验收;
- 准备好全部验收凭证和资料。
2、核对证件。包括物资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单或磅码单、检尺单、发货明细表;运输单位提供的运单,入库前或在运输途中发生残损等情况,还需有普通或商务记录。
核对证件就是将上述证件加以整理、分类并在实物检验过程中与实物对照、核实。
3、检验实物。包括数量检验和质量检验:
1)数量检验。根据供货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数量检验,或过磅、或检尺换算,以准确的测定出全部数量。数量检验除规格整齐划一、包装完整者可抽验10—20%者外,其它应采取全验的方法,以确保入库物资数量的准确。
2)质量检验:仓库一般只作物资的外观形状和外观质量的检验。进口物资或国内产品需要进行物理、化学、机械性能等内在质量检验时,应请专业检验部门进行化验和测定,并做出记录。
4、登账建卡。即物资入库。根据物资实物检验的结果,建立物资保管账、在物资垛位上挂上货卡(料牌)、并按一物一档的原则建立物资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供货单位提供全部资料;运输单位的凭证及记录、验收记录、磅码单、出库凭证等。至此,物资验收入库工作结束,物资进入保管待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