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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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股制是一种在资金、劳动和技术等诸要素均作债人股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在股权结构形式上它表现为资金股、劳动股和技术股等,但其本质特征是全部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平等地按实际需要进行投资,投资的各生产要素共同结合于生产系统中,实施价值增值,它是多元化导向型经济在股份制上的延续与发展。泛股制作为当代世界发达国家广泛流行的企业管理发展的新成就,它顺应了现代世界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1]
泛股制的优点[2]
其一,与普通的股份制相比,泛股制具有以下优点:它不但保留了普通股份制的全部合理功能和形式,而且摒弃了后者所有消极的因素在所有权方面,泛股制从量上扩大所有权,从传统的以物资资产货币资产为决定因素的一元导向经济变成以全要素股本化为特征的多元导向经济;在分配方面,以生产要素系统增值为根据,不仅原来意义的资本参与利润分配,而且劳动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也分享利润,把按劳分配与资产所有权收入统一起来,打破了资本对利润独占这一局面。因此,从发展的角度看,它是比普通的股份制更加具有优越性的一种高级形态的股份制形式。
其二,泛股制对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明显的积极作用一是由于职工的资金劳动力和技术全部投资入股,因此.财产的产权关系明确,企业资产人格化.股票的增值贬值及职工个人利益分配与企业的经营成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促使职工和企业一道“共担风硷共享盈刹”。二是泛股制将按劳分配与按股金分红等其它分配形式结合在一起,对改革分配制度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三是泛股制扩大了企业融资渠道,直接为企业聚集生产发展资金,有利于消费基金向生产基金转化,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
四是集体企业实行泛股制.有利于恢复“民主管理、自我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本来面目,真正获得财产所有权、经营自主权和民主管理权.克服企业行为的短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