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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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Wage Dedu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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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行为。(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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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 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 因劳动者请事假所减发的工资等。
用人单位下列代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属于克扣工资的范围:
-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 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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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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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中的条款 不符合法律法规是否还依照 劳动合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