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同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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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同城化是指一个城市与一个或多个城市因地脉相近、文脉相亲、经脉相连,通过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构建一体化发展平台,实现人流、物流、信息流等共享的一种新型的区域旅游合作发展模式。旅游同城化不是简单的规模扩张,而是合作区域形成辐射力、扩散力与竞争力越来越强的旅游板块经济的过程。旅游同城化这一合作形式具有明确的目标性(实现某一共同愿景)、动态性、整体性、开放性(成员的可拓展性)、协同性和共赢性等特点。
旅游同城化策略的提出不仅仅是合作双方城市政府主观推动的结果,而是在区域地理条件、经济状况、社会文化差异、旅游发展水平、旅游资源禀赋等众多客观因素共同驱动下形成的。旅游同城化的根本驱动力主要来自合作双方之间的相对优势互补性、利益趋同、协同效应等。具体的一般性驱动因素主要有:
1.旅游资源驱动。城市间旅游资源的互补和协同是旅游同城化合作的基础条件。旅游资源的差异和同质都可能成为引导旅游同城化的牵引力,旅游资源的差异性将有利于形成旅游市场的互补效应与旅游开发的联动机制,形成复合价值,从而将提高旅游产品的质量和吸引力。而同质性则可以通过正向的“叠加效应”形成强势的旅游品牌,延伸旅游产业价值链,为旅游同城化奠定基础。
2.空间近邻驱动。地理空间的近邻和交通的可进入性是旅游同城化策略的必要条件之一。基于“空间相互作用理论”中的“引力摸型”原理,两地之间的距离越小,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就越大。故旅游同城化的两个城市,一般发生在同一区域范围内距离不远或位置邻近的旅游城市之间,合作双方地缘相近,文脉相亲,通达性好,并且在历史和现实中往往会具有不可分割的经济和社会联系,这既可以减少旅游合作过程中的矛盾冲突,又为旅游同城化的酝酿和实施过程创造便利条件。
3.政府驱动。地方政府是影响区域旅游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对于旅游同城化而言,只有相关城市政府在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并为同城化创造各项条件,才能保证旅游同城化的顺利实施。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规划及相关基础设施的投入,为合作创造物质基础和宏观背景;另一方面制定有利于同城化实施的政策,提高制度的可进入性,保证良好合作环境的形成。
4.旅游市场驱动。市场需求是区域旅游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旅游市场变化日新月异,旅游者需求千变万化,如何满足不断变化的旅游者需求,规避旅游市场的不确定性,成为各地旅游业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通过实施旅游同城化,一方面可以通过产品的互补、协同多渠道打开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形成规模经济;另一方面,通过互为客源市场策略的实施,可以拓展市场面,形成并稳定新的客源,增加合作双方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不同的旅游同城化合作基础形成了不同的驱动力和制约条件,进而形成了不同的旅游同城化模式,本文在千差万别的旅游同城化模式中提炼出四种最常见的模式,旨在找出具有典型意义的特征:
1.优势互补型。此类型的旅游同城化,合作各方具有不同的资源优势。通过区域旅游深度合作,一方面可以吸引不同偏好的旅游者,互送客源;另一方面扩大品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产生单体无法产生的合力。以黄山、上海、杭州共同打造的“名城名湖名山”黄金旅游线最为典型,三地均拥有独特的资源:上海市,中国的国际大都市,是我国旅游集散中心之一;杭州市,拥有中国最经典的湖泊和江南水景;黄山市,不仅有中国唯一具有三项桂冠的黄山风景区,还有西递宏村为代表的一系列徽文化浓郁的历史文化型景区。三地于2007年初以“三名线”为宣传名称和口号,借助长三角旅游信息平台加强互动和交流,共同协商制定国内国际营销计划,联合开展市场促销,整合出一条集城市观光、休闲体验、民俗文化和世界遗产文化于一体的旅游线路。这一合作不仅极大的促进了三地入境旅游业的发展,也为扩大上海世博会效应带来契机。
2.依附型。此类型的旅游同城化的主要特征是合作双方的旅游业发展差距明显,其中一方不仅是区域发展的经济中心、交通枢纽,更是旅游发展的核心与游客集散地,而另一方则为依附方。依附方为了“借船出海”,获得更多的旅游辐射、带动,优势方为追求更大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二者采用一体化策略实施旅游产业整合,实现旅游多方面互动。此类旅游同城化的关键点是依附方如何有效的融入优势方的旅游发展中,并成为其重要一极。例如马鞍山虽与南京地脉相近、文脉相通、经济相联,但旅游发展处于明显劣势.,为此马鞍山市积极融入南京都市圈建设中,通过整合旅游资源、重组旅游线路、推进整体营销、构建无障碍旅游区,实现了与南京旅游的有效对接,旅游发展获得良好的发展势头。
3.同质增强型。旅游资源具有相似性、群聚性、关联性的若干城市,为了打造特色突出的旅游板块,增加对旅游者吸引力的规模效益,实现单点开发难以实现的市场规模与优势,同时规避相互之间的不良竞争,较好的选择策略就是采用同城化模式,通过整合共有优势资源,共推强势旅游品牌,形成强大的市场冲击力。例如苏州、无锡、常州三市共拥太湖风光,都以江南水乡和吴文化为特色,旅游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替代性、抑制性竞争等“屏蔽效应”。而通过环太湖旅游带的打造,共建旅游发展平台,为环太湖区域旅游注入新的活力,进而促进乐“环太湖城市圈”的一体化进程。
4.跨界合作型。这是一种特殊的旅游同城化类型,所谓跨界城市是指地理毗邻,但是却属于不同国家或处于不同政治经济体制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城市。而跨界城市的旅游同城化,是指依据跨界两城市的协议章程或合同,将资源在城市问重新配置、组合,以便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旅游经济活动。其中,地理邻近度和交通联系的通畅性是城市合作产生的重要动力之一,同时,还需要某些因素或事件的引导,以作为整个合作的触发点川。一方面通过彼此互为目的地和客源输出地,加强了城市间的旅游、经济、文化互动;另一方面通过整合共享旅游资源,提高了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增加了旅游市场的竞争力。在我国以香港和深圳、澳门和珠海之间的旅游合作最为典型。由于合作双方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何打破各种阻碍是此类旅游同城化的关键。
上述分类是对旅游同城化众多类型的一般概括和不完全总结,实际案例中会有很多不同的情况,并在发展中会涌现出更多新的合作类型。此外,同一个旅游同城化案例也可能会是几种类型的综合。总之,把握旅游同城化的特征有助于针对性的制定合作策略,科学的指导旅游同城化工作。
- 刘法建,章锦河.旅游同城化的概念、策略及案例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