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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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文化心理学[1]
文化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名称正式出现是在20世纪6O年代。一般认为,人类学家戴沃斯和希普勒的定义为文化心理学发展的源头。而作为现代文化心理学的发展,其基本理论内核来自于20世纪80年代,其中坎特的定义对其后文化心理学的发展起到了基础和铺垫的作用。最后,科尔、斯维德和伯施是2O世纪90年代以后文化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的思想代表着文化心理学思想的新近趋势。
1.戴沃斯和希普勒的观点
1969年,人类学家戴沃斯和希普勒首先使用了“文化心理学”这一术语。他们写了题为《文化心理学:人类行为的比较研究》的论文。此时,文化心理学被认为是研究由文化与人格所决定或影响的人类心理与行为,其基本涵义等同于心理人类学。其基本主张是:人类的心理与行为是由文化决定和制约的,因此文化心理学的研究任务在于考察文化对人类心理和行为的制约及影响作用。可以说,此时的文化心理学与当时的跨文化心理学、文化人类学在基本主张、研究主题等方面并没有明显的区别。这种定义的意义在于,“它表明了心理学与文化人类学之问的一种对话与交流。在心理学研究中注入了文化的因素,使得人们具有这样的基本认识,即无论从整个心理学研究过程来看,还是从研究中的对象、方法及研究者来看,任何心理学研究都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中的研究,不可能脱离文化的影响而存在。
2.坎特的观点
20世纪80年代以后,文化心理学的研究开始重视心理活动中的主观建构方面。其中坎特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坎特认为,文化心理学是研究人类对于制度性刺激(institutional stimuli)之反应的一门学科。¨2 幢 制度性刺激具有活动获得的意义’(acquired meaning)或生成性意义,是人类的意义活动所伴随的结果。人们对相同事物可以有截然不同的反应,这些不同的反应是与各自的文化系统相对应的。总的说来,坎特强调文化心理学的研究主体是人的主观世界,所谓社会制度,社会组织等唯有理解了人们如何去知觉它,解释它,才会取得各自的意义。坎特试图把个人、社会与文化结合起来,从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出发,以解决人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分裂状态。坎特的这种认识与理解,对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文化心理学者,如科尔等人的观点有着相当深远的影响。坎特的认识的意义在于,他指出了人的心理和行为属于意向性活动过程,强调了主观建构在人的心理活动中的重要价值。
3.科尔的观点
科尔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心理学研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认为文化心理学是研究文化在人类心理生活中的作用的学科。不同之处在于,科尔十分推崇前苏联心理学中的社会文化历史学派,并试图以此作为自己的思想框架,建立文化心理学的理论体系。以维果斯基(L.S/Vygotsky)为代表的社会文化历史学派,其理论核心有两点:一是强调人的心理活动是以文化为中介的发展过程;二是强调这种文化的历史传承与演变过程。受到这些观点的影响,科尔认为,人的心理过程是以文化为中介的发展过程,人的心理历史是经过文化习俗的实践过程发展出来的。他十分强调人类文化历史发展过程,认为每一时代的文化特点,是以祖先的文化遗产为前提,经过历代的文化积淀,并以此为中介进行不断创造与演变,继续从事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这是一个不断重复的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科尔认为文化中介不仅改变了人的心理条件,甚至也能导致不同的生物结构。
4.斯维德的观点
斯维德是2O世纪90年代以后文化心理学界的又一位领袖人物。斯维德认为,个人所生存的社会文化环境是一种意向性世界(intentional world)。人不断从其意向世界中寻求意义与资源。因此,文化心理学是研究意向性世界与意向性个人的学问,研究在特殊的意向性世界中个人如何运作。 J(n堋’他强调在人类的生活历程中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人、心灵与文化、个人与社会都互相贯穿无法分离。文化心理学的首要问题是,人到底如何解释他的意向世界与意向生活,人的意向世界与意向生活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斯维德认为,每个个体的意向世界和意向生活都不尽相同,这些不同的意向世界构成多元的客观世界。要对这种意向世界加以理解,必须以其文化蕴涵作为基础。斯维德对文化心理学的贡献在于,他指出了文化的多元性与主观性,强调了人与文化作用的意向性与理解性。
5.伯施的观点
伯施认为文化心理学是研究行动场域或行动范围的一门学科,以人的行动或实践为经,以人对生活世界的结构化、意义化为纬。他认为文化是行动的场域,它既是结构,也是过程。伯施指出:任何行动场域的物质内容都具有内在的意义,物质内容只要被人所知,就成为心理内容。因为它们虽存在于人之外,但其意义对一个文化或一个人来说都是特殊或独特的。简而言之,文化心理学的研究焦点是人的意义行动,即人在认识世界时赋予世界意义或是世界意义化的过程。意义化的世界不仅渠道化(channelize)人的活动,而且活动又反过来展现、保持、修正和改变世界对人的意义。于是活动与意义或活动与世界构成一种相互界定的辩证和持续发展的结构化过程。文化界定了行为的可能性和条件,同时它们也反过来界定了文化的范围与内容。由此,文化变迁与个体心理和结构化活动的变迁之间构成了一个循环发展与变迁的历史实在。
以上介绍了文化心理学的几种典型定义。每种定义有其自己的侧重点,也有内在的相通之处。综合以上观点,文化心理学应具有以下几点基本品质:第一,文化心理学是对处于特定文化背景中的人的心理的研究,而不是超越文化和脱离文化的研究;第二,文化心理学是对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人的研究,而不是对抽象实验室中人的研究;第三,文化心理学是对人的主观意向世界的研究。总之,可以把文化心理学定义为研究人的文化心理或文化行为的一门学科。所谓文化心理或文化行为,是指人在一定的语境中具有的对一定的文化刺激所作出的该文化所规定的反应,即特定文化中的人内在固有的对刺激的解释和以此为基础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或行为方式。
文化心理学的起源[2]
文化心理学最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冯特的民族心理学。冯特认为对高级心理过程(如记忆、思维、想象等)的基本规律的研究必须通过对语言、神话和风俗习惯等社会文化产物的分析达成。可是在后来的心理学发展中,科学心理学长期占据主导地位,文化因素在研究中几乎被忽略不计。直到2O世纪8O年代,卡克首次提出了现代意义上的“文化心理学”一词,将其定义为“研究个体与社会、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学科”。( 随后在芝加哥召开的两次专题研讨会中,文化心理学得到了进一步的探讨和发展。斯汀格勒等人将这两次研讨会的成果编辑出版为《文化心理学:比较人类发展论文集》,标志着文化心理学的正式诞生。
文化心理学的产生与发展和人类学、社会学等领域关于文化方面的研究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可以说,文化心理学是心理学与文化人类学等学科互相渗透、互相影响而形成的一门边缘性独立学科。旨在从某种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的实际社会问题、心理问题出发,以社会化与人际互动过程为研究重点,探讨文化对人的心理和行为生成以及心理与文化、社会的交互作用。
文化心理学兴起的背景[3]
1.主流心理学的困境及其发展局限性
作为主流的科学心理学坚持心理学的自然科学定向,以精确、客观来确立自己的科学形象,这给主流心理学带来两个后果:一是超越和遗弃文化的倾向。在科学心理学看来,心理学应象自然科学一样,在一个超越时间、地点、历史与文化的框架内揭示心理现象的一般机制和普遍规律。这样,人的文化历史存在和人的心理的文化历史属性在心理学中被有意遗弃了。“二是导致(西方)文化沙文主义和(西方)种族中心主义。主流的科学心理学根源于西方的文化,其理论不可避免地要反映西方文化的核心价值,得出的结论亦要受西方文化的制约。因此,其结论也只能在西方特定的社会文化中有效。
2.非主流心理学的文化倾向对文化心理学的启示
与主流心理学排斥文化不同,属于非主流心理学的心理人类学和精神分析社会文化学派等,以接纳、考察文化为特征,表现出较浓厚的文化学倾向。
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弗洛伊德,提出了有关社会文化的基本观点。阿德勒开创的个体心理学也同样旗帜鲜明地指出其理论研究以社会文化为取向,认为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主要取决于社会。而后来的精神分析社会文化学派,更是明确提出:“人就是社会文化环境的产物”,重视文化、社会条件和人际关系等因素对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影响,并在心理治疗中引入了文化因素。
人本主义心理学把心理学看作是重要的人学,反对传统心理学的唯科学主义,把人的本性与价值提到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首位。它探讨意识经验和社会文化生活的关系,认为:“人的意识经验是一个整体,它和人的社会生活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所有的物体和事件都是有必然的联系,都有心理学的意义和价值,都会对人的行为发生实际的和潜在的影响。任何对人的行为的解释都必须考虑到这一行为发生的地点和情景”。
20世纪60年代在文化人类学内部兴起的符号人类学和认知人类学均从个体内部来考察文化,强调个体对文化的理解。文化人类学的这种向文化主体倾斜的研究倾向也体现在了心理人类学的研究中,其研究重心开始从探讨文化与人格的关系转向文化与自我的关系,并将触角延伸到心理学研究的广大领域,开始对文化与心理过程(知觉、学习、智力发展等)的关系、维护或改变文化对社会过程中人格的作用、心理活动中的文化差异、文化变迁与心理活动、行为模式等问题进行研究。
文化心理学的特点[1]
作为心理学研究的新取向,文化心理学是对主流心理学科学观的一种拓展。主流心理学的发展试图以自然科学为楷模,建立实证客观的研究体系。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其研究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式上均脱离了文化的基础,为树立科学的形象而忽视了人的形象,以对客观性的追求取代了对真实性的追求。文化心理学的研究则试图摆脱这种自然主义科学观的束缚,恢复心理学的文化品性。文化心理学的特点有以下方面:
1.强调心理现象的丰富性、复杂性
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的心理与行为。可以说,人的心理是世界上最为丰富多彩的,也是最难理解和把握的。这是因为人的心理既与自然事物有相同的地方,又与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而其中的区别又对心理学研究起着关键的作用,是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基础。
人类心理与自然物理既有彼此的关联,又有彼此的区别。“最根本的关联在于,人类心理也是自然的存在,也是自然发生变化的过程。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人类心理具有自觉的性质,这种自觉的心理历程也是文化创生的历程。”
在文化心理学的研究背景下,人类心理的自觉性可以进一步分解成两个方面。可以认为,人类心理与物理事实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其一,心理内容的开放性;其二,心理活动的建构性。这在意动心理学家布伦塔诺和格式塔心理学家勒温的著作中都曾有所阐述。勒温称之为心理事实的空间开放性。布伦塔诺则称之为心理的内在对象性。二者的表述在含义上是根本一致的。其根本含义在于,心理事实不是封闭的、自足的,而是开放的、建构的。心理内容的开放性决定了人类心理必然是社会文化中的存在,而心理活动的建构性则决定了人们能够体验并改造自己的心理生活。那么,人类的心理生活就表现为人与文化的互相创生过程。心理生活具有文化的性质,而文化又是心理生活的体现。
文化心理学在研究中,反对研究对象的孤立化、客观化,强调心理的文化历史性。也就是说,心理学的研究对人类心理与行为不能脱离具体社会文化去理解。心理现象有其丰富性与复杂性,但这正是人类心理的重要特征。脱离历史文化、脱离社会生活的心理是不完整的。因此作为文化心理学研究对象的人,必须是在特定社会文化传统中的人,在具体社会实践中的人。这样的研究对象既处于社会文化背景下,也存在于个人文化背景中。社会文化是历史文化传统的表现,个人文化是个体生活历程的表现。一方面,社会文化具有历史传承性与被给予性,另一方面,个人文化具有主观建构性与可理解性。而二者的结合则是通过具体的人的具体社会实践活动得以体现。因此,文化心理学主张把人类心理置于具体的社会、文化、历史、实践框架中加以理解。
2.主张研究方法的多元化
西方主流心理学认为从自然科学研究中提炼出来的方法是达到真理的唯一有效的方法,心理学研究应采用实验的、定量的、通则的实证方法,并以方法为中心。主流心理学为了心理学研究的科学性和精确性,认为方法就是科学,方法就是一切,并且这种方法具有普适性,能够发现适合于所有人的、普遍的、一般性的心理规律。
事实上,实证方法是建立在对自然科学的模仿与借用基础之上的,而不是基于对心理学特定研究对象的分析与把握基础上,因此,实证方法显然不能成为心理学研究的唯一有效方法。事实上,目前实证性的具体研究也显示,实证方法也许在揭示某些简单心理现象时非常有效,但对于人类复杂的社会心理与行为,则显得力不从心。
文化心理学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学科背景,是多种学科交叉融合产生的。文化心理学家认为,方法的正确性有赖于方法的理论基础是否正确,良好的方法必须建立在有效的本体论及认识论原理之
上。多种学科的研究方法如文化人类学、社会学等的研究方法都被文化心理学加以综合采纳。因此,广义地说,文化心理学采用的是多元的研究方法,如解释学方法、民族学方法等,均在文化心理学的具体研究中有所体现。而从与主流心理学对比的角度来看,文化心理学的突出特点是广泛地采用了质的研究方法。文化心理学家甚至于力图建立质化的文化心理学研究方法。文化心理学家莱特纳认为,基于对心理学研究对象之特殊性的分析,传统的实证方法无力支持心理学研究体系,实证方法应该从属于质的研究方法。他认为,对实证方法的摒弃并非是排斥科学方法,而是为了发展更好的科学方法,是为了引起对科学方法的更多关注。具体来说,质化文化心理学研究方法与传统实证方法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对于社会文化历史线索的关注,重视心理现象发生的背景与环境;研究者的价值涉入与文化显现,重视研究者的立场体现与角色反思;对被试反应的意义解释与文化挖掘,重视被试对文化的主观建构与个人理解。
3.注重研究的生态性
在心理学研究的过程中,为了达到研究的客观性、可操作性和可重复性,确立明确的因果关系,主流心理学将人视为一种客观的自然存在,设计特定的实验环境,采用精致的实验方法,履行严密的实验程序,把研究对象从实际的生活环境中抽取出来。这样就使其研究脱离实际,影响研究结果的信度和效度。这是因为:首先,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者都是人,而人是具有意识、思想、情感、气质、性格的个体,即具有生物和社会双重属性。作为研究对象,人的意识性和社会性可能使其在心理学的研究中并不是按照自己的真实情况作出反应,而是在反应中带上许多掩饰甚至虚假的东西。因此,可能会使研究的科学性、客观性受到破坏。其次,人的心理还具有发展性和差异性。前者要求在心理学的纵向研究中,应特别重视成熟因素的作用;后者决定了心理学的理论或规律大多数是针对大量的被试—— 群体建立起来的,具有统计规律性,有时并不适用于个体。最后,更重要的是,人是文化的产物,不同的文化造就了不同的心理行为模式。实证研究强调文化的同质性,认为心理学理论适用于一切文化模式,这显然是不客观的。如心理学的理论主要来自于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国。美国的心理学家们不可避免地将他们的文化影响施加到研究中,因此,他们的理论被深深地打上了西方文化的烙印。西方理论很难真正进入到非西方的文化之中。文化是具有异质性的,不同的文化产生了不同的社会心理行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受到文化的侵染,形成了不同的常识判断。心理生活被打上深深的文化印记,而且,即使在同一文化模式中,受同一文化的影响,个体也会产生出彼此不同的文化理解,对自己的文化作出各自的判断。
为了克服主流心理学的不足,文化心理学强调在现实生活中、在自然情境下研究个体与自然、社会环境中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从而揭示心理发展和变化的规律。由于是在真实的文化语境中进行研究,因此就可以保证研究对象的真实性,使研究结果更符合实际情形,生态效度相对较高。
4.重视文化的多元性和心理的多样性
文化既是一种复杂化的存在,同时也是一种多元化的存在。文化的多元化和心理的多样化已经成为心理学界的共识,也成为文化心理学研究的前提。现实文化的形成,是长期以来人与环境体认以及时空上的差异结果,它代表人类适应周围环境的一种生存样态和可能性。法国社会学家多洛德指出:“从地域上看,无论其范围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域或是一个社区,文化系列是十分繁多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谈论法国文化、美国文化、中国文化或卢卡塔亚文化。”文化的多样性揭示了文化以其一定范围内的文化性质和文化生态特征而有别于该文化界限以外的世界。人的心理与文化历史背景的创造性生成决定了人的心理不能脱离文化而只能与文化相生相伴。换而言之,每一种文化,都观照着特定的心理样式。文化的多样性,决定了人的心理样式的多样性与差异性。
尽管文化在表现样式上是多样的,但在价值上却是平等的。也就是说,没有哪一种文化比另外一种文化更高级或者更低劣,没有哪一种文化比另一种文化更先进或者更落后,没有哪一种文化能够超越其他的文化样式从而一跃成为全人类统一的标准,西方文化并不是规定全人类的样板,更不是世界的中心文化。如果在心理学的研究中忽略这个前提,必然会造成文化歧视或者文化中心主义。在心理学的研究历史上,这种做法并不鲜见。欧美国家心理学中体现出来的就是西方文化的本质特征。研究者将在特定文化圈内的研究结果推广到其他文化中,想当然地认为西方文化就是全人类的标准,从而来评价其他文化的优劣性,这是一种明显的文化中心主义。用西方文化的标准来衡量其他文化中的个体,所造成的后果就是无视文化的多元性以及心理现象的丰富性。文化心理学认为,对于文化多元化差异的认同并不会增加心理学研究的复杂性,恰恰相反,承认文化的多元化能够促进文化的平等交流。正确地看待不同文化所具有的功能和价值,这是心理学研究必须要考虑到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研究心理现象的复杂性,更深入、更全面地解释人类的心理现象,找出心理现象的共性和差异。
文化心理学的主要研究方法[3]
主流心理学对实验量化、科学统计等“硬方法”十分器重,而文化心理学则对释义学、现象学、民族志法等“软方法”情有独钟。
(一)释义学方法
释义法早在古希腊就有思想萌芽,后来经维科、马赫、狄尔泰等人的发展逐渐成为与实证主义相对立的科学方法论。释义学重在理解和解释,认为人类是一种“自我解释的存在”。在文化心理学看来,人建构了社会文化的世界,人也正是在社会文化的世界中建构了自己特定的心理行为的方式。而且,文化本身是一种符号的体系,那么,人与文化传统的关系就是一种相互意义解读的关系。也正是文化的这种符号化特点,使人与文化传统之间建立了内在的联系,使人对文化传统的意义解读成为可能;同时,人又可以反过来通过理解文化传统来解读人及其心理。因此,文化心理学更多地从解释学的观点切入,通过解释学来建立文化心理学的知识。
(二)民族意志法
这是对人以及人的文化进行详细地、动态的、情境化描绘的一种方法,探究的是特定文化中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通过分析某个民族的历史、人物志、地理、风俗等来了解该民族的心理行为方式,也可深入到某个民族,与其长时间地生活、接触,通过自己的切身体验来获得对当地人及文化的理解和认识。民族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整体民族志方法。这种方法通常将一个文化群体(如部落、城镇、社会机构、种族)作为研究的对象,对其中那些对于理解该文化十分重要的部分(如社会结构、经济、家庭等)进行重点的考察;二是交流民族志方法,这种方法着重研究一个文化群体内成员之间以及不同文化群体成员之间的社会互动模式,考察微观层面的互动方式与宏观层面的社会文化结构之间的联系。通过观察和描述特定文化场景中面对面的人际交流方式,来了解特定文化群体中重要的社会交往规则、文化解释模式及其对人与他的心理的影响。
(三)现象学方法
现象学最初是朗贝尔提出,后经胡塞尔发展,使其成为一种科学的方法论。现象学给予人的精神以足够的空间和独立性,认为人的精神是自在自为的,是自我生成的,它的意义只有在这种独立性中才能得到真实的、合理的解释。同时它还认为“现象”具有整体性,人和环境是不可分割的,对人的分析和理解不能脱离他生活的环境,“精神”是在社会文化环境中“自我生成和运动的”,对社会文化整体的理解有助于对人的“精神”的把握。现象学对整体的“重视”迎合了文化心理学的整体、系统的思想。
(四)主位研究法
主位研究在客位研究统治心理学界多年之后重新为心理学研究者所发现。文化心理学中的主位研究是一种研究文化和社会现象的研究方法,其站在文化内部的立场上,以研究对象的视角和方位观察、分析问题,以研究对象的概念和标准处理和解决问题。主位研究能够“增强文化锲合性”,使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思想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更加锲合,为文化心理学的研究创设了良好的氛围,可以有效理解文化背景中个体的日常生活,为进一步的系统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