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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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教学规律[1]
教学规律是指教学过程中各种矛盾之间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们只能认识、揭示、掌握和运用教学规律,但不能改变和创造教学规律。
教学规律的内容[2]
教学原则是教学规律的反映,这是不言而喻的。但事实上,从历史看,教学原则的出现早于教学规律,教学原则出现在前,教育规律研究在后。普通教育中对教学规律的真正研究从20世纪50年代才开始,职业教育对教学规律的研究更晚一些。这是因为教学规律是现象之间本质的必然联系,而本质的东西隐藏在事物的深层,很难发现,只能逐渐探究。但它又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职业院校的教学规律与普通教育有着诸多不同于普通教育的教学规律,如普通文化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兼施,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实践教学,教学形式灵活多样,强调产学合作、校企合作,追求教育与经济的双赢等,因此,对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的认识将有助于我们制定科学的教学原则,教学规律是制定职业教育教学原则的根本依据。
教学规律应有四条:
1.教与学互相依存,互相促进。教师教的过程同时也是学生学的过程。教师的教,不能离开学生的学;学生的学,也不能离开教师的教。教与学是互相促进的,因为教师把人类社会几千年积累的知识,通过讲授变成学生乐于接受的知识;把社会的要求转化为学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观点和道德品质;在此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能力。一方面教师的教对学生的学起着决定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学生的学也促进教师的教。因为学生到学校来,不仅向教师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向教师学做人。教师的德学才识、言行举止,都应该是学生的表率。学生知识上的长进、思想上的提高、能力上的发展,也都促使教师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以适应学生的需要。
2.教学与教育互相依存、互相促进。教学过程既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发展学生能力的过程,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过程。因为各科教学本身都有丰富的教育因素,不论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都是如此。至于政治课,更负有系统地向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责任。结合教学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是学生乐于接受的一种教育形式,特别具有威信的老师,这种作用更为突出。教育不能离开教学,教学之中有教育因素。
3.知识与智力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学生的知识是靠后天获得的,智力则是遗传素质与后天教育环境的影响以及个人努力的产物,智力是心理学的概念,一般能力的总和统称智力。一般能力是指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意志力、创造力,等等。学生的智力是在学习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学生的智力发展了,又有利于知识的掌握。所以,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发展智力又促进知识的掌握。
4.教学的本质是教会学生学习。教学活动是由教师、学生、教学目的、教材、教学设备、教学环境等多种要素构成的。在教学活动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所有的教学要素都是围绕着学生这一主体而组织安排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也是从学生身上体现出来的。学生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也是教学活动的落脚点。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学生占据着中心的地位。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即教师要带领引导学生学习。教师的主导作用发挥得如何,最终还得从学生方面来检验。教师的教是为学生的学服务的,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是检验教师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不仅如此,教师的教只有依赖学生的学,依赖于学生的积极配合,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 德国著名教育家第斯多惠说:“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教人发现真理。”这句话凝练地表达了教学的本质就是教会学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