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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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师(Tende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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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是指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或认定的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在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招标师的职业范围[1]
(1)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方案、招标采购公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
(2)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其中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由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编制),组织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4)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5)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结算和验收;
(6)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招标师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企业、政府和行业及其他专业工作提供招标采购业务相关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 1.招标师的登记
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负责对招标师的登记管理,制定招标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建立招标师信用档案,并为用人单位提供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信息查询。
- 2.招标师的继续教育
职业继续教育的宗旨:为了保持和提高招标师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使其能够胜任招标师工作。
形式:网络教学为主,面授教学为辅
考核:三年一个周期,必修课60学分、选修课30学分
实施: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 1.招标师职业权利
- 自主选择从业单位的权利
- 依法开展招标采购业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 维护招标投标秩序的权利
- 2.招标师职业义务
- 3.招标师职业责任
- 招标师的业务素质
(1)法律、政策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招标采购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
(4)沟通与协调能力
- 招标师工作规范
(1)行使权利的行为规范
(2)履行义务的行为规范
- 招标师职业道德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2)坚持诚信、公正、敬业、进取的原则,以优良的服务质量和业绩,赢得社会和行业的尊重;
(3)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招标采购成果文件,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保证招标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4)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损害、侵犯同行的权益;
(5)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6)招标师与委托方及投标方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觉回避;
(7)有保护和保密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的义务;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招标师考试教材包括了《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共一个大纲、四门考试用书。
2012年度招标师考试时间:10月20、21日
2011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10月29、30日
2010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6月19、20日
2009年为第一年考试,其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 ↑ 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教材指导委员会.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2009年版[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