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的摩粮谷泊位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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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的摩粮谷泊位租约(Baltime Berth Grain Charter 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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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的摩粮谷泊位租约,简称“C式1913”(Form C1913),是广泛使用于装运美国和加拿大粮谷航次泊位的租船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船舶各个舱间经检验合格,备装通知于下午4时前(星期六上午12时前)递交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则于次日上午7时起算装卸时间,不论有无泊位。
2.船舶从锚地移到装船泊位,不计装卸时间:装船泊位间的移泊,照算装卸时间,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如果船舶于某月某日某时未能获得美国粮食局通过,承租人到时有取消合同的选择权。
4.出租人为取得运费、空舱运费、滞期费和共同海损分摊金额,有权处置装船货物。
5.船舶卸货港,如在斯堪的纳维亚、波罗的海或芬兰湾,或直布罗陀里面等地区的港口,船方有权在航程中加油。
6.收货人在日常工作时间内接货,如按港口安排在晚间卸货,一切额外费用由船方承担。
7.船租双方同意本合同以美国国会于1893年2月13日通过的“船舶航行法”(The Act Relating to Navigation of Vessel)所有条款和免责事项为条件。
8.船方对非由其责任所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如:海难,任何原因的火灾,当局的扣留或禁令,锅炉爆炸, 通气管道破裂,船体、机器或附属设备等内在的缺陷,以及航行中任何性质的船舶碰撞、搁浅和其它事故,等等。
1O.共同海损根据《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在伦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