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贷实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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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货实存是指人民银行同专业银行的资金往来,改变过去把计划指标层层下达,实行上货下存的实货实存办法.即由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在人民银行总行下达的借款额度内借给专业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由其再分配给所属的行处、转入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款户中支用.存款户没有钱,不能透支。
实贷实存的优点[1]
实行“实贷实存”的计划管理还有以下几方面好处。
首先,有利于加强信贷的综合平衡和宏观控制。在资金划分上,财政性的存款和流通中的货币属于中央银行的信贷资金,按规定,专业银行吸收的存款需要按一定比例缴存中央银行;同时,由于“实贷实存”,专业银行暂时不用的资金一也会存入中央银行。这样,中央银行就可以通过所掌握的大量资金,从宏观上加强控制和调节,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要求,随时调整投资方向,搞好综合平衡。
其次,有利于落实各级银行的经济责任制。实行“实贷实存妙,资金划开,各银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它们之间的资金往来实行计付利息的制度,使各级银行既有经营自主权,又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经营好坏同经济利益挂钩,达到权责利结合,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信贷管理上存在的“大锅饭”间题。
第三,有利子加速资金运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一方面,中央银行能够最大限度地灵活调剂和调度资金,另一方面,各专业银行各基层银行经营的好坏同经济利益紧密结合,从而有利于促进大力筹集资金,节约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
- ↑ 姜维俊.“实贷实存”是银行信贷计划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