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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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信贷是指各国政府和联合国所属国际金融机构的信贷。
官方信贷在贫困地区的分类[1]
官方信贷包括农户储蓄存款和农户借款两种形式。从现象上看,贫困地区农户的储蓄能力明显小于贷款力。事实上,他们的储蓄潜力极大,他们必须储蓄以应付收支的季节性变动。应付不能投保的风险以及平衡一生中的现金流量,之所以出现储蓄力低的现象,一方面是由于这些地区缺乏可信赖的或方便的存款服务,另一方面是由于储蓄的实际利率极低甚而负利率,由此造成农户投资于更为保值的项目或通过其它形式进行储蓄。
(1)农户储蓄存款
贫困地区农户储蓄存款一方面随着经携体制改革的升华,储蓄行为越来越频繁储蓄量上升。另一方面,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农户储蓄行为严重受挫。现阶段贫困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了农行一个下级单位。对于农户,他们失去了与信用社保持平等关系的权利;对于信用社,“三性”原则正逐步弱化。农户在信用社的储蓄行为完全成了两个利益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
(2)农户借款
农户借款的主动权掌握在授信主体即行社一方,作为受信主体的农户只有权申请提出贷款,贷多贷少、期限长短、利率高低和贷款方式则完全由授信主体根据农户的信用情况、经济政策以及自身的经营情况而定。在贫困地区严重的是存在大量的关系贷款和人情贷款,这就阻碍了信用结构的协调发展。
贫困地区农户的信贷行为与其它经济组织相比,具有很大的不同。首先是贷款额小、周期长、风险大;其次是贷款主体的大量性和分散性;第三是贷款种类多、用途广;第四是农业贷款的比重大、偿还性差、逾期率高;第五是农户贷款无预算性。
- ↑ 范大路.贫困地区农户信贷行为研究.《征信》1996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