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的四步创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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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过程是一个发现独特观念并将现有概念以新的方式重新进行组合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人们提出了不少有关创意过程的见解,虽然大致相同,但每种形式又各有其突出之处。
1986年罗杰·冯·奥克提出了他的四步创意模式,如今被许多跻身100强的广告公司所采用。这种模式为事实型思维方式和价值思维方式的人都提供了同样的灵活性。按照他的模式,在创意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扮演着不同的角色:Explorer(探险家)、Artist(艺术家)、 Judge(法官)和 Warrior(战士)。
第一阶段,探险家:寻找新的信息,关注异常模式
任何伟大的创意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创意人员需要构思创意的素材:事实、经验、史料、常识、感觉等。而这些信息无处不在,商品、消费者、竞争对手的广告、有关广告的书籍、商业杂志,甚至一些看似不相关的信息如一家咖啡店、一座建筑、一家商店、一个人等都可能激发创意人员的灵感,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创意人员需要开阔视野,摆脱自己专业领域的限制,留意其他领域新的发现,综观全局,才更容易发掘独特的构思与创意。
第二阶段,艺术家:试验关实施各种方法,寻找独特创意并予以实施
在整个创意过程中,扮演这个角色最艰苦、时间最长,但也最有收获。艺术家必须完成两项重要任务:寻找大创意、实现大创意。
1.寻找大创意。这实际上是一种心智检索的过程。艺术家的第一项任务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即仔细检查前期收集的所有相关信息,分析问题,寻找关键的文字或视觉概念来传达需要说明的内容。也就是说在撰写文案或设计美术作品之前,先在头脑中形成广告的大致模样。这一环节又被称为“形象化过程”或“概念化过程”,是广告创作中最重要的一步,也是寻找“大创意”(Big Idea)的环节。大创意是建立在战略之上的大胆而又富于首创精神的创意,以一种别开生面的方式将产品利益与消费者的欲望结合起来,为广告表现对象注入生命活力,使受众不自禁感兴趣。在这寻找大创意的过程中,创意人员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障碍,包括创意人员在肉体与精神上所受的压力、思维定势的局限等,尤其是后者,常常使创意工作陷入模仿、重复、老生常谈的泥淖。关于如何跨越这种障碍,将在后文中有具体叙述。
2.实现大创意。创意人员一旦抓住了大创意,下一步就是如何去实现这个大创意,即如何通过文字、图像、音响等符号将信息塑造成完整的传播形态,以打动受众的心灵与感情。这些符号的安排不仅要传播信息,还要营造某种氛围,激起人们对于产品的好感。例如新加坡健康署的一则有关牙齿健康的信息就借助巧妙的标题和排印方式来传达的。其整个广告如创意总监加里·埃伯特所说是“一句非常简单的广告陈述语”但通过选用一种残缺的字体排印,和让“teeth”这个关键字从标题里掉了出来的形式,迅速将牙齿出现问题的有关信息传达给读者,即无需花很多钱,又不致于使读者产生恶心的感觉。这幅作品最后被纽约Type Directors俱乐部选中参加十年最佳广告排印展。简而言之,如果说文案是广告的文字语言,艺术就是广告的身体语言。电视借助图像和声音来吸引观众;广播则凭借声音在听众心目中创造文字图像。特定的文字、图像和声音的共同组合共同构成广告的表达特点。平衡、协调和动态指导着广告创意人员将以上各种元素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传播信息,让它们彼此关联、相互加强。
第三阶段,法官:评估实验战果,判断哪种方法最有效。
在这个环节,创意人员要判断创意是否可行,决定是否完成、修改或放弃大创意。此时,创意人员要做到两点:第一,为值得的大创意拼搏;第二,避免扼杀艺术家的想像。在进行创意评估时,要回答以下问题:这个创意确实不错呢,还是凑合(我的第一反应是什么)?这个创意哪点对(或哪点不对)?如果不成功又会怎样(是否值得去冒这个险)?我的偏见是什么(受众是否有同样的偏见)?什么阻碍着我的思维(我是否一叶障目)?如果艺术家和法官的工作做得好,战士的角色相对就要容易得多。
第四阶段,战士:克服一切干扰、艰难、险阻和障碍,直至实现创意概念
在创意的最后阶段,要使创意概念实施,即使创意得到认可,得以制作并最终在媒体上发布,创意人员需要同公司内部的其他人员、客户等进行一系列的“战斗”。对内,通过完整的信息战略文本,努力推销自己构思所包含的文案、艺术和制作成分并做出合理的解释,以说服公司的客户小组;对外,协助客户服务小组向客户陈述广告创意,以获得客户认同。这些工作完成后,战士又进入到广告设计与制作环节,再次成为艺术家,努力实现预算内尽可能好的广告作品。
创意常运用的几种技巧是:调整、想象、颠倒、联系、比喻、删节、滑稽模仿等。
一般说,创意分为四个阶段:
- 调查阶段——收集大量的资料;
- 分析阶段——探寻有魅力的诉求点;
- “孵化”阶段——构思的孕育、开发;
- 评价阶段——决定好的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