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法学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国际税法学是研究国际税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以及与国际税法现象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现象的法学分科。
国际税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个是国际税法现象本身, 另一个是与国际税法现象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现象。具体来说, 国际税法学研究国际税法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与规律, 研究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关系等基础理论, 研究国际税法的具体法律制度及其在实践中的运行, 研究世界各国的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等。
国际税法学体系, 是指根据国际税法学的研究对象所划分的国际税法学的各分支学科所组成的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统一整体。国际税法学的体系在根本上是由国际税法学的研究对象的结构和体系所决定的。根据国际税法学研究对象的结构和体系, 可以划分出国际税法学的四个一级学科, 即研究国际税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及其规律的学科为国际税法史学、研究国际税法最基本的理论问题的学科为国际税法学基础理论或国际税法总论、研究国际税法具体规范、制度及其在实践中的运作的学科为国际税法分论、研究世界各国的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学科为涉外税法学。在这些一级学科之下, 还可以进一步划分出二级或三级学科, 如国际税法分论可以分为国家税收管辖权理论( 或研究, 以下同) 、国际重复征税理论、国际逃税与避税理论、国际税收协作理论等。由这些不同的层次的分支学科组成了一个统一的有机联系的整体, 即国际税法学体系。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国家与跨国纳税人之间涉外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国际税法的法律渊源上来看,国际税法并不是以一部完整的法典形式出现的,在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具有国际税法性质的法律规范散落于各国国内法律体系中关于财产税、所得税及其他涉外税种以及税收征管程序的法律法规中,还体现在各国对外参加和签订的双边或多边含有调整国际税收关系内容的国际条约或协定中。这些分散存在的法律规范由于同时兼具调整国际税收利益分配和涉外纳税关系的作用,在国际税收活动中互相紧密配合,生动地对国际税收关系发挥调控功能,共同构成了国际税法的法律体系,维护着一国国家税收主权和涉外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国际税法学是一门随着国际税法的产生发展而逐渐新兴起来的综合性法学分支学科,国际税法的历史很短,只有几十年历史,国际税法学作为研究国际税法的一门社会科学,其学类建设的历史就更短了,因此,许多国际税法学的理论问题还都有待于学者专家们的进一步研究与丰富。国际税法作为一门部门法和国际税法学作为一个法学学科是不同的,国际税法属于上层建筑中的政治法律制度组成部分,对国际税法起主要作用的是调整税收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范,国际税法学则属于意识形态的一种形式,对国际税法学起指导作用的是法学基础理论。国际税法是国际税法学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是国际税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并且制约着国际税法学的形成发展以及内容和范围。国际税法学的研究范围比国际税法规范体系要广泛得多,它不仅要研究国际税法规范还要研究与之有关的其他学科,比如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以及国内税法等。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并且为了更好地认识法律现象对与法律现象有联系的社会现象同时进行研究的学科。国际税法学的研究对象则是国际税法现象及其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以及与国际税法现象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现象的法学分科。国际税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国际税法现象本身以及与国际税法现象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现象。为了更方便地对国际税法学的研究对象进行认识研究,国际税法学的研究对象可以具体划分为如下内容:研究国际税法现象的产生和发展的演变规律;研究国际税法现象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以及基本原则等基础理论,并形成国际税法总论;研究国际税法现象本身的具体制度与结构及其在实践中的运作,形成国际税法制度学;研究世界各国国际税法现象制度的差异与相似性;研究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收、国际法、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国际金融等其他社会现象之问的联系。上述国际税法的各个具体研究对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并且也是不断地随着国际税法学研究认识的深入及国际税收现象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的。
关于国际税法学的地位,是指国际税法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位置。虽然法律部门的划分与部门法的划分并不是完全对应的,但是国际税法学的地位与国际税法的地位紧密相连。目前理论界对于国际税收及国际税法的地位认识有所分歧。认为国际税法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国际税法现象既属于国际经济法领域又属于税法的领域,将其完全归属于哪一类中都将忽略其另一学科的属性,都是不完全和不科学的,因此本书认为国际税法学既属于国际经济法的分支学科又属于税法的分支学科,属于国际经济法学与税法学交汇的交叉学科。
国际税法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国际税法规范调整的国际税收分配关系,本质上是跨国投资、贸易、技术转让和劳务服务等各种经济交往活动创造的经济价值和利益在相关的征税国和跨国纳税人之问的再分配关系,国际税法学研究对象的广泛决定了国际税法学与其他许多学科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比如与同为国际经济法分支学科的研究国际金融、贸易、投资法律现象的国际金融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之间就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国际税收行为和现象发生在各种经济活动之中,而国际贸易、投资和金融活动都是重要的国际经济活动,国际税收活动往往与上述经济活动伴随交织在一起发生,并且国际双重征税和逃避税行为的产生也多是因在国际贸易、投资金融活动中利用不同国家税收政策进行税务安排而导致的。国际贸易活动状况会对国际税收状况产生直接影响,一国的税收政策往往是随着该国对于贸易投资金融政策的变化而变化的,为该国的对外投资以及贸易金融政策而服务的。同时在一国的税收政策中往往会体现该国的国际贸易政策,各国所确立的税收制度会直接对国际贸易产生影响,并且对于吸引国际投资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国际金融活动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研究国际税法的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到其他国际经济活动的联系,充分结合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对国际税法进行研究分析。同时也要注意,虽然国际税法与国际贸易法、国家投资法以及国际金融法同属国际经济法的分支学科,它们互相之间在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的同时也存在区别,是相互独立的学科体系,具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
国际税法学不仅是国际经济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同时也是税法学的分支学科之一。因此,国际税法学与税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也有着密切的联系,要想深入地研究国际税法学就必须对其他税法学分支学科进行必要的了解与研究。其中,国际税法学与国内税法学的联系最为紧密,二者的研究对象存在交叉的部分,即涉外税法,国际税法学与国内税法学都对涉外税法进行研究,涉外税法是二者的共同渊源。同时,因二者都属于税法学,在基本概念与研究方法上有一定的相通性。在税收实践中,国际税法政策与国内税法政策应该是互相协调的,国际税法现象离不开国内税法现象,离开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就无法运作。因此,在国际税法学的研究过程中必须注意结合国内税法学,通过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联系配合处理各种复杂的国际税收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