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5,826个条目

原始债权人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原始债权人(originators)

目录

什么是原始债权人[1]

  原始债权人是指在与原始债权人签订的债权债务合同中享有债权的一方,如抵押贷款的发放银行。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原始债权人是发起人

资产证券化对原始债权人的意义[2]

  资产证券化的最初动因就始于原始权益人提高资产流动性需要,可以说,原始权益人是资产证券化的最大受益人。

  (一)资产证券化为企业创造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具有传统融资方式所不具有的特点。对于企业来说,获取外部资金的传统途径有两条,一是增发股票,二是借入债务资金。采取发行股票的方式融资,固然可以使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但却要以改变股权结构为代价,这容易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造成影响,并且,增发股票后,公司净收益被摊薄稀释将会对二级市场股价产生影响。而债务融资,无论是向银行贷款,还是发行企业债券,都会使企业的负债率增加,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结构,并且,企业举借外债面临着严格的信用审查和漫长的发行周期。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助于弥补上述融资方式产生的不利影响。首先,资产证券化可以使原始权益人在不改变股权结构的前提下,获得丰富的外部资金支持。其次,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原始权益人证券化的是自身的某些资产,并不以增加自身的负债为代价,从而也不会对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再次,资产证券化融资还可以突破传统融资方式对企业的限制。如发行股票要满足严格的首次发行(IPO)或增发条件,并且程序复杂,周期漫长;发行债券也同样要受发行上市限制,并且要有良好的信用评级。而无论是发行债券还是向银行贷款,都需要考核企业的综合信用,对于综合信用好的企业,容易获得贷款或发债,而对于中小企业或综合信用差的企业则很难得到资金支持。资产证券化并不考核企业综合信用,通过破产隔离技术,仅以企业优良的资产为支持进行融资。因此,无论企业大小,也无论企业综合信用好坏,只要有优质的资产,就能获得证券市场的支持。

  此外,资产证券化融资还可以延长融资期限。在传统融资方式下,一个企业直接融资的最长期限,依据其信用状况不同而有所区别,即使对于最高信用级别的企业,银行也很少提供7年以上的贷款,这是因为银行的负债大都来源于期限较短的居民储蓄存款。而通过证券化融资,企业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吸引新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往往拥有更高的信用级别和长期投资需求,从而使证券化的融资期限得以延长。而且,资产支持证券本身的期限结构可以设计成复合的多期限结构,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要。

  (二)资产证券化是企业改善财务指标的一个有效途径

  企业通过对自身流动性不强的资产进行证券化处理,可以改善许多财务指标,如提高资产收益率和自有资本充足率等。特别是对于资本充足率有严格要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证券化处理流动性差的资产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巴塞尔协议》要求各国经营国际业务的银行,其自有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8%的资本充足率成为各国银行资本管理的警戒线。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方法可以分为分子法和分母法,其中分子法即通过增加银行自有资本的方法,既有限又比较困难;而分母法是通过大量消减资产来提高资本充足率,相对容易。资产证券化正是通过出售资产的方式来变现资产,因此,资产证券化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受到许多银行的青睐。

  (三)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发起人进行资产负债管理

  证券化融资技术为发起人的中长期应收账款、贷款等资产提供了相匹配的负债融资来源,这种融资可以在期限、利率和币种等多方面帮助发起人实现负债与资产的相应匹配,使得发起人可以和不同情形的债务人开展更大量的业务。

  (四)资产证券化增加了发起人的收入。提高了资本收益率

  发起人将证券化的资产出售SPV,SPV通常又将资产委托给发起人进行管理,因为发起人作为资产的原始债权人对资产的情况最为了解,并且和债务人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关系’,管理起来有诸多的便利之处。所以,资产证券化往往并不使原始权益人失去对资产的实际管理权,反而作为证券化融资结构中的服务商及信用增强机构获得管理服务费用,根据原始权益人与SPV达成的协议,发起人往往还可以获得基础资产产生的剩余收入。并且,由于通过资产证券化提高了财务杠杆率(负债/资本),使得发起人能够在更大的资产规模基础上获取收入。

参考文献

  1. 张利兵 张丕强主编;唐海燕总主编.金融市场学.立信会计出版社,2011.10.
  2. 周莉主编.投资银行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8.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0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林巧玲,陶朱公.

评论(共0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原始债权人"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