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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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营性收费[1]
经营性收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以营利为目的,借助一定的场所、工具和设备提供经营性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比如:理发、照相和各种修理收费。
经营性收费的特点[2]
经营性收费的特点是由其生产和产品的供给与消费特点所决定的。它的特点主要有:
(1)在经营性收费成本费用构成中,工资费用占的比重大,而物质费用占的比重小。
(2)由于人事经营性服务的相当一部分行业生产和提供的服务属于社会公共服务范畴,这些眼务的价格具有垄断性强和需求弹性低的特点。所谓公共服务是指在消费上不具有“排他性”的服务。这些服务多数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难以离开和替代晶较少的服务,因此价格的供求弹性也很小。而且,一些公共服务由于技术、资源、环境等因素制约,或由于规模较强的垄断性,因而其价格也具有较强的垄断性。
(3)经营性收费的差价较少。由于多数经营性服务都是以服务的直接形式提供的,生产过程也是消费过程,因此它不像一般商品那样可以贮存、运输,经过几道流通环节,存在着购销差价等较多的差价。
(4)经营性收费具有极强的地区性。同一类服务,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制定经营性收费的原则[2]
(一)以成本费用为基础,获取正常利润
从事经营性服务的社会公共服务行业和垄断性服务行业的价格,一般应由政府直接定价或在政府干预下形成价格,其定价的基本依据是服务的成本或费用。政府定价除少数财政补贴的支持价格外,对其他非财政补偿的经营性收费的制定,都应贯彻以成本费用为基础,获取正常利润的原则。这是政府对经营性收费实施管理和定价时应把握的基本尺度,也是提供政府定价服务的企业进行正常生产和经营的前提。
(二)反映成本费用和市场供求变化,及时调整价格
政府定价也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反映市场供求变化。
(三)正确处理各种差比价关系
一是合理安排同一服务项目的内部差价,重点是安排好质量差价,促进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二是合理安排不同服务项目间的比价。上述政府定价的原则,其基本精神也适用企业定价。但由于企业是市场的主体,置身于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对上述定价的原则的掌握和运用就需要更灵活一些,并使之能够自觉、恰当地贯穿于企业定价目标,策略的选择和定价方法的运用中。
经营性收费与公共收费的区别[3]
1、属性不同
公共收费的本质是财政分配关系,属于公共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经营性收费属于价格范畴,体现商品买卖交换关系,属于私人行为,具有非强制性和竞争性。
2、主体不同
公共收费的征收主体是各级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的公共组织:经营性收费征收主体是从事生产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城乡居民,属于私人部门。
3、目的不同
公共收费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提高公共物品、服务和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并体现受益补偿原则,在直接受益对象接受特定公共产品或服务时适当负担一部分费用,用于部分或全部补偿提供管理和服务的成本。经营性收费以盈利为目的,不仅要收回成本,还要赚取利润,用于企业等私人部门的发展。
4、收入不同
公共收费的本质是财政分配关系,属于公共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经营性收费属于价格范畴,体现商品买卖交换关系,属于私人行为,具有非强制性和竞争性。
(1)在属性上的区别。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本质是一个财政分配问题,体现国家与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属于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经营性收费属于价格范畴,体现商品或劳务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换关系,是企业行为,具有自愿性和竞争性。
(2)在主体上的区别。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主体主要市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而经营性收费的征收主体市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性单位。
(3)在目的上的区别。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体现受益补偿原则,在受益对象接受特定公共产品或服务时,适当负担一部分费用,其收入用于补偿或部分补偿提供管理或服务的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而经营性收费是一种商品价格补偿,一盈利为目的,不仅要收回成本,而且要赚取利润,具有营利性的目的。
(4)在收入归属上的区别。行政事业性收费形成的收入属于政府财政收入。经营性收费所形成的收入属于团体或个人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