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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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企业(Processing trade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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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企业是指从国外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廉价劳动力和土地,加工成成品后复出口的企业。
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
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加工贸易企业的利益分析[1]
1.企业牟利分析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最根本因素就是商人的惟利是图 追求利润最大化。
(1)利用国内外商品价差由于国家产业保护政策,一些货物还存在较高关税,造成国内外差价较大。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偷”,即通过进出口环节伪报、擅自内销保税货物、转关“飞料”等比较明显的直接走私方式,在赚取巨额利润后,就立即撤离。另一种是间接“偷”,主要是通过高报单耗的方式,将料件节余;或通过“串料”用国内便宜料件替代保税料件等较隐蔽的方式,达到赚取高额差价的目的。
(2)降低运营成本企业要想获得收益,无非是开源节流,设法以较低的成本赚取更多利润.海关繁琐的监管手续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企业为了增强竞争力,降低运营成本,不得不选择违规。这对“时间就是效率”的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意外的运营成本,再加上海关对实物有限的查验率,企业往往选择不如实向海关申报,从而构成违规。
2.海关监管的漏洞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违规的根本原因,但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监管的难点也是企业走私违规不可或缺的外部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推动了企业违规的发展蔓延。
(1)海关监管漏洞使加工贸易企业违法有机可乘海关监管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一些监管漏洞,使企业违法有机可乘。在备案环节,由于当前加工贸易企业实行多头管理,海关很难对企业资格进行实质审查,一些有不良意图的企业或通过成立“三无企业”或通过低报产品价格、高报单耗,或不顾生产实际需要,选择销路好、利润空间大的物品予以备案,为下一步违法行为打好基础。
(2)海关监管规则的不合理海关现有的加工贸易管理审批程序复杂、耗时,尤其是手册管理制度,耗费了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阻碍了企业的通关效率。由于信息瞬间万变,通关货物变动也非常频繁,但按正常的手续,企业得持相关的手册到海关更改备案,审批手续有时需两三天甚至更长时间,有些企业为了生存与竞争,经常未经海关许可就先行报关,而这又恰好违反了海关管理规定,构成违规。
3.加工贸易企业违法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从经济学来看,所有理性经济人都会追求利益最大化,甚至包括犯罪行为也同样源于经济上的理性选择。加工贸易企业违规也就是因为企业认为其走私违规所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正常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1)相关变量。加工贸易企业违法行为的利润主要取决于企业的收益及成本支出。企业的赢利主要是将保税料件擅自在国内销售所获得的收益,实际上就是进口单位保税料件在国内外的差价与走私总额之和,全额即为国家税收。
(2)企业的成本、利润函数假设。企业违法所得利润为P,成本为C,收益为L,则企业的利润函数为P=L-C。其中违法收益L 等于企业违法所逃避的国家税收总和T。成本C等于企业违法行为实际投入成本C1+机会成本C2+惩罚成本C3之和 其中惩罚成本又等于惩罚几率(r)与惩罚力度(h)之乘积,即P=T-C1-C2-rh。
(3)相关变量对企业违法利润的影响。从上述函数中,加工贸易企业违法利润由企业的违法收益和违法成本所决定。从公式中可以看出,企业利润与收益成正比,与企业违法成本成反比,即企业获得的收益越高,违法成本越低,则企业获得的利润就越大。
假设企业违法成本不变,则企业获得的违法收益越高,则利润越大。而企业的违法收益主要由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国内外差价及走私总额决定,差价越大,走私总数额越,则企业通过违法所获得的收益越高。
假设企业的走私收益不变,则企业走私的成本越低,则企业利润越大。在企业的走私成本中,其中投入成本属于固定成本,一般不会有太大变化,因此企业利润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机会成本与惩罚成本 r的存在使该成本相当于“0”与“9”的关系。一旦企业被查处,则惩罚成本就相当高,企业资金被冻结 罚金可能比违法收益还大,但若未被发现,则该成本几乎为零,收益即为高额利润。
(3)企业走私决策的现实分析
根据经济学的原理,只有P>0,即收益大于成本,企业违法才能获得利润,那么走私就会发生,P越大,则走私越严重。反之若≤0,则收益小于或等于成本,企业违法就会减少甚至消失从拱北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走私违规的现实情况看来 进一步验证了企业行为所遵循的经济学原理。一是走私的对象集中在一些国内外差价较大的商品上,如胶粒、布料、不锈钢等 巨额利润空间驱使企业以违法方式追求更多的利润,二是现有的加工贸易管理制度使企业的成本大为降低,使其预期利润大增。首先是投入成本低。由于国家对加工贸易采取鼓励政策,对成立加工贸易企业的要求低,而外经贸部对企业资格的审查也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对企业的具体情形未核实。其次是企业的惩罚成本低,主要体现在查处率低。
现阶段加工贸易企业违法现象比较严重,只有在了解其违法的深层次原因基础上,海关才能寻求最适合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企业合法经营的效益,增大企业违法成本,从而杜绝加工贸易违法的发生。
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升级对策[2]
一、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取得巨大成绩,1980—2007年的26年问,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6.7亿美元增加到9 860.5亿美元,增长约590倍,年均增长25.6%;从占我国出口总额的不足5%跃升到占一半以上;加工贸易企业数从几家发展到约10万家。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主要方式。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工贸易企业面临严峻考验,全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6.9%,L21增速大幅回落。由于出口缩减和国内成本抬升,加工贸易企业陷入困境,许多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倒闭。通过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转型和升级是当前其应对危机影响的必然选择。
二、我国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障碍
(一)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含量不高、加工层次低。近几年,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生产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比重不断上升,但由于先进技术设备和一些重要的中间投资产品没有实现国内自给,加工过程中技术含量还较低,处于全球生产价值链的低端。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企业聚集的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绝大部分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缺乏产品开发能力、承接的加工贸易大部分只是零部件和原辅材料的初级加工、装配等低水平的劳动密集型环节,加工的深度不高。加工的产品虽然大量出口却并没有给我国带来更多的贸易收益,反而是更多的贸易摩擦。2008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加工贸易企业纷纷倒闭。
(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困难。我国的加工贸易企业多是中小企业,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困扰其发展的老问题,而在2008年融资难的问题又变得十分突出。2008年上半年,由于美元持续贬值、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上升,加工贸易企业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下半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外市场需求不足,出口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客户付款和赎单也不积极,拖欠货款的情况增加,资金紧张成为加工贸易企业的普遍现象。国内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又更为谨慎,加工贸易企业融资困难度骤升。许多加工贸易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有些企业甚至停产。不解决加工贸易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将制约我国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三)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市场相对集中。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加工贸易的主体是以来自港澳、日本、韩国、台湾、东盟等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企业为主,这些国家和地区在我国开展加工贸易主要销往欧美等国家。加工贸易对外依存度高,其与国际市场联系紧密,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不利于加工贸易企业降低风险。在这次金融危机中,由于我国加工贸易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于受危机影响较大的欧美国家,所以出口下降辐度较大。自2008年8月以来,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增速连续3个月停留在个位数,11月还出现下降,12月份跌幅进一步加大。
(四)企业营销能力普遍弱化。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营销能力普遍较差,甚至不具备营销职能。企业不研究市场及消费者的需求,不掌握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也没有自己的市场营销网络。企业所从事的多是按订单委托进行加工制造,设计和销售受控于海外环节,就容易造成企业缺乏自主性。不仅如此,许多加工贸易企业即便拥有自有品牌,因其开拓市场能力不强,在外销时也宁愿贴牌出口,这就阻碍了企业的升级脚步。
(五)加工贸易发展的产业配套体系还不完善。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大部分还是以“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形式从事加工生产活动,在国内采购原材料、零部件等中间投人品很少,产业链条也显得相对过短,对国内经济发展带动力较小。
如,以加工贸易为特色的浙江省平湖市,其第一大产业服装产业95%以上依赖出口,且大多为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第二大支柱产业光机电产业也是“两头在外”,甚至有的日资光机电企业只是把产业链的制造环节建在平湖,零部件全部依赖进口,根本没有什么产业带动可言。近些年,加工贸易国内采购部分虽有所增加,但绝大部分是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一方面是由于现行的有关税收政策限制加工贸易使用国产原材料,另一方面,我国高端原材料、零部件和高端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严重不足,没有相应的企业为其配套生产。
(六)加工贸易的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加工贸易企业不断增加,加大了对其监管的难度。尤其是加工贸易的监管政策缺乏,难以满足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需要。首先,我国加工贸易政策主要针对加工制造环节,而针对研发、测试、维修、营销等高增值环节的管理和鼓励政策相对不足。其次,现行的出口退税、深加工结转政策已滞后于加工贸易发展要求,制约了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国内采购,引发大量的国货复进口,也制约加工贸易产业链的延伸和转型升级。
三、我国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对策
(一)宏观层面
1.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的相关政策。我国加工贸易升级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服务作用。第一,要根据我国经济及加工贸易发展的现状不断调整现有的加工贸易产业指导目录。同时,要稳步推出各项政策,给企业调整的空间。第二,积极完善加工贸易的相关政策,尤其是涉及加工贸易研发、测试、维修、营销等高增值环节的管理和鼓励政策;改变现行的出口退税、深加工结转政策对实行国内采购和实现加工贸易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的制约;简化手续支持加工贸易内销。第三,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汇率政策,通过稳定汇率保障加工贸易企业的正常经营。
2.进一步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我国加工贸易要不断从现有的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过渡。从全球产业链低端的简单加工装配向中高端的研发、设计、品牌、服务等内容延伸过渡,而这个过程中必须重视技术创新。
国家应通过建立健全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来促使我国企业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积极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完善鼓励高技术产业化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展高技术产业化,鼓励创新要素向产业流入,用高新技术来改造加工贸易。
3.大力扶持国内中小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的配套。加工贸易企业主体外资化是短期内难以改变的现实。为促使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可充分发挥这一现象的有利因素,即建立与外资企业的产业关联,为其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等中间投入品,从而替代部分加工贸易中进口的中间投入品。这样既可在配套过程中充分挖掘外资加工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提高国内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同时又可增加加工贸易企业在国内采购的比重,延伸加工贸易在国内的产业链。为此,我国政府尤其是加工贸易企业集聚的地区应通过制定政策,积极培育和支持本土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在高端原材料、零部件和高端设备等设计制造环节的生产能力,并为其创造条件鼓励其与外资企业及国内其它加工企业进行产业配套。让国内企业在与外资企业的合作中不断发展壮大,从而逐渐实现加工贸易主体结构过渡到以本国企业为主。
4.积极拓展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渠道。我国各级政府还应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政策,积极构建专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不断拓展渠道,利用各种形式和资源帮助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融资。如,成立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企业联保协会及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服务。此外,各商业银行还可针对中小企业设立直接贷款计划、贷款担保支持计划、贷款贴息计划方便中小企业融资。
(二)微观层面
1.努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加工层次。
加工贸易企业应积极进行技术改造与研发,尤其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应以技术改造为突破,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逐渐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另外,在技术创新支撑下,现有的贴牌生产企业应积极实施品牌战略,根据市场需求选择差异产品创立自有品牌,逐步从简单的OEM(贴牌加工)向OBM(委托设计生产)和ODM(自有品牌营销)转变。如,广东东莞伟易达公司,最初仅从事简单代工,后取得美国AT&T品牌特许使用权、制造及销售该品牌有绳电话和配件后,迅速打开市场。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创立了自主品牌,并将年销售收人的7.8%投入品牌设计推广中。目前,公司自主品牌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所有产品比重的75%,品牌效应得到显著增强。
2.积极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营销策略。
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必须积极培育自身的国际市场营销能力,这有助于掌握经营的主动权。对有实力的制造企业,可在进行代工的同时尝试树立自己的品牌,并积极构建自己的销售网络。对中小型制造企业,营销重点应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售后服务和新产品开发等。另外,中小企业还可与贸易类进出口企业合作,弥补海外竞争能力弱的缺点,同时,积极利用官方相关网站加强对产品的宣传,努力发展自己的营销网络。
3.大力发展新兴出口市场和国内市场。
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不利于风险降低。因此,加工贸易企业应在巩固美欧等传统市场的同时,加快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开拓南亚、中东、中亚、南美、东欧和非洲等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出口市场。此外,企业也要重视开发国内市场,目前中国已成为继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大消费市场,开发国内市场对加工贸易企业来说将会带来更大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