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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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理陪是指外贸企业因违反合同规定使对方遭受损失,受理对方根据规定提出的赔偿要求。
出口理赔的会计处理[1]
外贸企业在确认理赔损失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待查明原因,再作相应处理。
如果外商损失是在投保范围内的,应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属于运输单位责任的,应由运输单位赔偿。将这部分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如果属于企业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
如果属于少发商品,商品仍在本企业仓库的,则作销售退回处理。根据对方索赔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如果是企业发错商品的,不论双方同意是以调换商品的方式处理还是不调换商品以退补价方式处理的,均应调整“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等账户。在采用调换商品方式处理时,对运回及补发商品所发生的国内外费用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经批准后,再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在不调换商品以退补价方式处理时,应将退补价差额记人“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账户。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515
贷:应付账款——美元户(Us$500×7.03) 3515
(2)汇出赔偿款(当日即期汇率1美元=7.03元人民币,银行卖出汇率1美元=7.08元人民币):
借:应付收款——美元户(Us$500×7.03) 3515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25
贷:银行存款(Us$500×7.08) 3540
(3)结转理赔损失(当日即期汇率1美元=7.04元人民币):
借:其他应收款——美元户(保险公司)(Us$500×7.04) 352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3520
(4)收到保险公司赔款(当日即期汇率1美元=7.04元人民币,银行买入汇率1美元=7.05元人民币):
借:银行存款(Us$500×7.05) 3520
贷:其他应收款——美元户(保险公司)(Us$500×7.04) 352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5
在出口理赔工作中应注意:
(1)认真审查买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其理由是否充分,出证机关是否合理,证据与索赔要求是否一致,索赔是否在有效期内提出等。
(2)如属于轮船公司或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应分别转送有关公司处理。
(3)如买方提出的索赔要求理由不足,可不接受其要求,即拒赔(这也适用于轮船公司和保险公司)。
- ↑ 徐文丽.涉外企业会计(第二版).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年01月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