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心理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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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心理贫困主要是指在长期的贫困条件下,农民对外部因素和力量所持有的以“等、靠、要”为主要特征的心态和观念。
在我国农村,农民心理贫困最主要的表现有过度的保守心理、依赖心理、焦虑心理和自卑心理等。
(一)保守心理
现代农村中,农民“既是传统文化的守望者,又是现代文明的倡导者。正是在这种相互矛盾的双重角色扮演中,农民遭遇了空前的精神迷失与心理困惑”(李景春,2006)。传统文化中具有强大惯性的文化因子,使得农民依然保留着传统农业生产塑造成的安于现状、思想封闭、观念保守的性格特征:不思进取、顽固僵化的乡土主义观念;小富即安、目光短浅的小农意识;墨守成规、循规蹈矩的生活方式;不敢竞争、害怕风险的落后心理;不愿投入、不求创新的懈怠心理,不学科学、仅凭经验的盲目心理;等等,已经成为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农民自身发展的重大阻碍。
(二)依赖心理
传统农业靠天吃饭的特点,封建土地所有制下长期的压迫和剥削,使得传统农民形成了忍辱负重、依赖他人的个性。计划经济时代,农产品统购统销的体制又从另一方面使农民养成了依赖心理和惰性心理。即使是现在,“等、靠、要”的心理也占据着一部分农民的主流意识。此外,有研究显示,女性农民更容易在经济和心理两方面产生对他人和社会的依赖,特别是心理上的依赖,在潜意识里依然根深蒂固,缺乏应有的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对农村女性的心理健康危害较大,表现为农村女性心理疾病发生率和自杀率都明显高于男性。
(三)焦虑心理
运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对我国部分地区农民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农民在焦虑因子上与全国常模差异极其显著,表明焦虑心理是我国农民心理贫困问题的重要表现。农民的焦虑心理主要表现为身份认同焦虑和安全感缺失导致的焦虑。城市规模的急剧扩张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大规模转移,不但导致农村留守人员中传统社会关系的断裂,也导致一个广泛的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产生了身份的错位,农民工渴望在城市中有所作为,却遭受到“二等公民”的歧视待遇,在各方面遭遇社会排斥,无法满足生理、安全、归属、尊重和自我实现等多重需要。在农村,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民在法律地位、政治权利、社会保障等生产生活的多个方面都缺乏安全感,而乡村社会关系的断裂和基层公共服务的阙如更加深了这一不安和焦虑。对留守农村的弱势群体而言,老无所依、幼无所托和女性持家压力往往产生难以治愈的心理问题。
(四)自卑心理
低自尊、自卑感强是心理贫困的典型表现。农民不但在传统观念中低人一等,在现代社会中也在多个方面遭到排斥。分散的、原子化的农民不仅在涉及集体利益的事项中无法一致行动,而且往往无力抵制外来力量对个体权益的侵犯,只能忍气吞声,自认低人一等。久而久之,农民已经习惯了自己弱者的地位。再加上文化水平低下、心胸视野狭窄、宿命论盛行等因素,造成农民对自身价值认识不到位,加剧了农民的自卑心理。
农民心理贫困的产生既有经济、社会、文化层面的宏观因素,又有家庭、邻里、亲情等生活空间弱化的人际因素,也有农民自身素质等个体因素。农民心理贫困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经济收入水平低
对我国不同地区农民心理健康状况的多项调查均显示,家庭收入与农民心理健康水平具有显著相关关系,低收入家庭的农民具有的心理健康水平往往偏低。低收入不仅在物质上限制了农民应对生产中产业调整、天灾人祸等风险的能力,也限制了农民接受教育、提高人力资本、积累社会资本的可能,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低收入农民的自卑心理和宿命心理。同时,经济发展水平落后还造成广大农村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问题,农民难以获得各种必要的信息、见到更多的世面、享受公平的服务,思想观念处于高度的封闭状态,文化生活处于极度的匮乏状态,对农民心理贫困问题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社会排斥现象严重
农民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和基础设施、社会福利、公共服务制度中长期遭受着社会排斥,导致农民强烈的“无权感”和“相对被剥夺感”,形成自我形象低落、强烈的无助感和难以改变的宿命观等心理贫困状态。表现为:在经济上,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导致农民利益受损,城乡差距扩大加重农民心理贫困;在政治上,农民缺乏有效的利益诉求和表达机制来维护与增进自身利益,地方强势群体凭借其强势地位影响当地政策走向,形成内部社会排斥;在社会生活中,城乡二元公共服务结构使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被排斥在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之外,遇到困难得不到应有的救助;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的缺乏限制了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日常生活中“农民工”、“乡下人”等标签严重伤害农民的自尊和自信等。
(三)农民原子化的影响
贺雪峰(2011)指出,当前中国农民已经成为一个“半熟人社会”,农民的原子化使他们不仅在涉及群体利益的公共服务供给中无法一致行动,而且无力抵制任何外力的侵犯,他们的无力感使他们逐步学会顺应时代,顺应社会,忍气吞声,忍辱负重。在农村,留守的老人、妇女等弱势群体无法在公共空间中获得交流与支持,心理压力得不到抒发和缓解,往往产生抑郁、自杀等严重后果。
(四)农民文化素质偏低
文化素质偏低是导致农民心理贫困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现代农业需要农民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而文化程度低下的农民往往无法迎接现代农业和市场机制的挑战。心理上的闭塞、保守和依赖使得很多农民不愿接受新的观念、知识和技术,经济上的孱弱、穷困和落后使得很多农民不能接受新的观念、知识和技术。另一方面,在焦虑、自卑等心理问题出现时,受过良好教育、文化层次较高的农民不但懂得自我心理调适,而且知晓救助途径,往往能够及时化解心理压力,治愈心理疾病;而保守、无知的农民不但不懂得自我心理调适,甚至不知道该往何处求援。农村“90%的自杀死亡者,从未寻求过任何帮助。”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心理健康状况直接影响农民的行为动机、行为偏好,进而影响着农民的行为模式。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农民心理贫困对农民个体和农村整体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一)心理贫困影响农民个体的身心健康、子女成长发展和家庭生活质量
目前我国农村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几乎处于一片空白,农民心理贫困往往发展为严重的心理障碍,导致偏执、抑郁、狂躁等心理病症高发频发,严重者甚至走向自残和自杀。调查显示,我国农民的精神病性因子普遍偏高,许多农民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2009年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更是指出,中国的自杀死亡者80%来自农村。心理贫困下的农民自卑、自闭、无知、彷徨,自尊、自信和自我效能感都相对偏低,严重影响农民个体的身心健康。
农民心理贫困的影响具有代际延续性,因为家庭环境对儿童成长至关重要,儿童极易受到家长心理贫困的负面影响,形成类似的保守、依赖心理,并在焦虑、自卑的环境中发展出封闭、胆怯的人格,难以开展健康的社会交往,从而形成新一代的心理贫困。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很多农村儿童或者被父母带进城市打工,成为城市边缘人群中的弱势群体,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和保护;或者被留在农村成为留守儿童,成长在缺乏父母亲情的孤独环境中,承担沉重的生活压力。在这种情境中,尚未形成稳定人格的儿童极易发生心理问题,心理贫困从多个方面影响农村子女的健康成长。
有调查显示,婚姻家庭状况对农民心理健康水平有显著影响,处于稳定和谐的家庭关系中的农民心理也较为健康;反过来,家庭成员的心理贫困将会影响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农民心理上的迷茫、盲目、保守、落后会影响到家庭收入的提升、邻里氛围的和谐,进而影响家庭生活水平;农村妇女对丈夫的依赖心理导致她们缺乏独立人格,缺乏生产致富的能力;偏执、焦虑和自卑心理则破坏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联系,造成家庭冲突,甚至在特定情形下演变为家庭暴力。心理压力的增加和心理问题的发生是很多农民夫妻反目、家庭破裂的重要原因。
(二)心理贫困影响农村整体的人口结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由于重男轻女、“女子无才便是德”等落后心理的影响,大量青壮年男性接受了更好的教育,更愿意、也更容易进城务工,农村留守人口日益老年化、女性化,农村人口结构失衡。全国妇联的统计数据显示,妇女已占中国农村劳动力的60%以上。叶静忠(2008)指出,老年人口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维持者,目前80.6%的留守老人仍从事农业生产。赵兰香(2011)认为中国农村正处于“城乡差距大——人力资本外逃——心理贫困产生——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恶性循环中。
农民的心理贫困和畸形的人口结构直接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农民的保守心理、依赖心理导致大部分农民安于墨守成规的生活方式,习惯了清贫的生活和弱者的地位,对农业科学知识和市场经济的认识淡薄。王海滨(2007)对安徽西部山区236户农民的抽样调查发现,有60%的家庭入不敷出,有35%的农户粮食不够吃,却有51%以上的农户对目前的经济状况感到满意或基本满意,有38%的农户认为“咱生来就是受苦的命”。不思进取、保守依赖的心理往往直接导致“贫者愈贫、富而返贫”、“越穷越悲观,越悲观越穷”。
当大量农村精英群体转移到城市后,在留守农民保守、依赖、封建、忍气吞声的环境下,宗族和灰色势力在一些地方逐渐代替了传统熟人社会的乡村秩序。贺雪峰(2013)提到混混、黑社会、地方势力等在中国农村快速成长,而在村民组内,农民往往形成了宗族、小亲族、兄弟等血缘共同体。不同背景的势力通过相互串通、封官许愿、出钱贿选等方式直接插手或操纵基层选举,同时又为了维护经济利益挑起械斗,激化了农村社会矛盾,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农民心理贫困的成因多种多样,与之相应的治理对策也可以从国家、社会和个人等多个层面来探讨。本文重点从国家和社会等宏观层面来探讨解决农民心理贫困的对策建议。
(一)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
农民既是农村的主人,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然而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社会排斥导致农民产生“相对被剥夺感”,极易诱发心理贫困。在经济层面,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发展,在财政上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和农民的补贴,实现农村产业升级和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民经济上的安全感,让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基础设施的全面升级和农民生活的彻底改观;在政治层面,应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贯彻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治理农村乱象,健全农民利益诉求表达的渠道,建立农民情绪宣泄的平台,缓解和消减农民负面情绪的产生;在公共服务层面,落实多项惠农政策,确保农民在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公共服务领域与城市居民享有平等的待遇;在社会文化层面,增加农民及其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增加农民信息量,扩大农民社会交往范围,使农民在开阔眼界的同时开阔心胸,增加经济收入的同时提升文化素质,提升社会地位的同时提升自我效能感。只有真正确立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让农民获得更多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资源,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关爱和关怀,才能重拾农民的自立自强与自尊自信。
(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何兰萍(2011)认为,重构农村公共文化生活空间,有助于填补农民由个体的原子化、疏离化带来的精神空虚,以及由生产生活的不确定性引起的焦虑失落,从而弥补物质世界中的匮乏和尊严。温铁军(2011)认为,可以由政府牵头构建综合性合作框架,提高弱势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他认为从文化领域开展合作进入成本较低,见效快,农村的文艺队和老人协会都能够以较小的成本使成员们获得极大的物质和精神福利感。贺雪峰(2009)从湖北省老年人协会的一项实验中了解到,自从有了协会,参与的老年人“一是觉得时间过得快了,二是身体好了,三是上吊自杀的少了”,原因在于老年人通过经常性的集体活动和相互交流,找到了彼此的承认和尊重,找回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当然,在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政府应加强对农村文化事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引导农村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创新,消解传统文化对农民保守心理和依赖心理的不良影响。
(三)建立农村心理保健体系
针对我国农村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咨询服务体系还基本空白的现状,应设立农民心理保健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的投入,将农民心理疾病治疗的药物和器材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项目中。一方面,在广大农村分期分批成立农民心理健康咨询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民心理健康普查,鼓励社会工作者及非政府组织在农村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心理疾病的义诊、治疗等活动;另一方面,可以在农村中小学、普通高校和农业技校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在农业科技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讲座等方式,通过农民子女、农村大学生、农业科技能手向农村和农村的辐射作用,加强农民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自我调节和控制的能力,通过自我安慰和相互帮助缓解心理压力,通过自我体验抑制不良情绪,通过自我激励增大生活动力(李景春,2006)。
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中的农民群体,一方面纠结于传统文化的保守和依赖心理,一方面又因现代化的冲击变得焦虑和自卑。在他们的生活中,经济、政治、文化、社交等各项生活都裹挟着多重心理压力,使得他们失去了最起码的安全感,甚至失去了生命的意义。这样的农民群体既无法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家庭收入的增加,也无法弥合城乡二元分割的鸿沟、无力阻止人力资源外流的大潮,更无法重建乡村秩序、找回心灵深处的家园。遭遇心理贫困的农民亟需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但国家和社会首先需要看到并理解他们的遭遇和无助。无论是从宏观层面的经济、政治、社会的增权过程,还是文化、教育、心理保健体系的完善,又或者是简单到一只文化队、一个老年中心的成立,都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关心,如此,农民的心理贫困问题才能得到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