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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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Socializing Agri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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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是指农业由孤立的、封闭的生产方式,转变为分工细密、协作广泛、开放型的生产方式的过程。
农业社会化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的农业社会化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相应的,“社会化”的概念也有三种内涵。
1.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的前半段和改革前。在这个阶段,社会化指的是打破封闭走向开放,融入社会化大生产,并服务于民族国家的政治目标。这里的“社会”可以说是相对于“共同体”的“社会”。我国的农业社会化在这个阶段是十分被动的。鸦片战争之后,西方的廉价工业品涌入乡村,使农户的家庭手工业受到严重打压,传统的出口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受阻;同时,自发的民族工业客观上也是剥夺乡村的隐性力量。维系千年的比较封闭的乡村经济体系,被迫更深地卷入社会化大生产。这也是一种农业社会化的历史进程,但它不可避免地导致乡村经济的破坏,引发了救济乡村或者乡村自救的问题。
建国后,这种被动的农业社会化发展成为强迫的社会化。国家主导的合作化运动,使农业成为整个计划经济体系的基础环节。国家通过严密的组织体系,强制性地从农村抽取大多数的剩余,服务于加速工业化的战略,并维持政权基础的稳定。这也是一种农业社会化,从农业参与整个国民经济大循环的彻底程度来说,这种社会化肯定是空前的,甚至也是绝后的。尤其值得肯定的是,在这个社会化过程中,乡村非但没有破产,还维持了高度的稳定,并获得了明显的发展。问题是,在这种高度强迫的社会化过程中,农民的自主权和经济利益被漠视,所以这种社会化缺少内在动力,最终难以为继。
2.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后到2000年左右。这个阶段中,国家逐渐放弃了对农业社会化的强制推动,放手让各种非国家性力量来组织农业社会化。这个阶段中的社会化,其中的“社会”是相对于“国家”的“社会”。
首先是生产队层次的横向一体化组织的瓦解,这是推倒庞大的人民公社体制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原来由国家主导的农业社会化体系,通过持续的系统的组合式改革,高度市场化了。但问题也不断地衍生着,主要是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下降了,而且,公益性服务严重缺乏。原有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出现了“网破,线断,人散”的破局。1990年提出了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思路,这个理念不断得到重申,但并未起到实际作用。
3.第三阶段是新世纪以来,国家开始重视农民的合作问题,并努力扶持公益性的服务组织。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主要特征
- 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农业社会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特征,它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主要作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