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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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包括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评价。
1、风险导向性原则。是指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企业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内部控制审计地首要步骤就是了解组织的内部控制,但是在之后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时,并非是对所了解的内容进行同等程度的评价,应根据风险评估地结果,分层次进行优先顺序、主次顺序评价。
2、一致性原则。是指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采用统一可比的评价方法和标准,保证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3、公允性原则。是指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事实为依据,评价结果应当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4、独立性原则。是指内部控制评价机构的确定及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应当保持相应的独立性。
5、成本效益原则。是指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适当的成本实现科学有效的评价。评价内部控制时,应该根据行为所带来的收益以及不行为所带来的成本之间进行衡量,以选择恰当的行为方式。
6、全面性和系统性原则。全面性原则要求选择的指标要尽量能涵盖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系统性原 则要求指标体系的设计要力求科学、系统、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指标之间 的关系和层次结构。
组织进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可分为制定评价方案、实施评价活动、编制评价报告三个程序。其中制定评价方案,主要是根据组织整体控制目标,明确评价的目的、范围、标准、方法、进度安排等内容,并报组织相关人员审批。
实施评价活动是指根据经过审批的评价方案,通过适当的方法收集、确认、分析相关信息,按照确定的评价方法对所评价的内容进行测试与评价,并且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证据予以支持评价结果的过程。
编制评价报告是指内审人员根据评价结果和经核实的证据,确认内部控制评价缺陷,出具评价结论,编制评价报告,并报送组织相关人员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