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价值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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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价值链治理(Global Value Chain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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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价值链治理是指通过价值链来实现公司之间的关系和制度安排,进而实现价值链内部不同经济活动和不同环节间的协调。
1、根据全球价值链中各行为主体之间协调能力的高低,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被划分为以下五种形式:
- 市场(Market)、
- 模块型(Modular value chain)、
- 关系型(Relational value chain)、
- 领导型(Captive value chain)
不同治理模式下产业空间转移进程和结果是显著不同的:(1)模块型治理模式中,各厂商是优势互补的关系,而非控制关系,厂商的市场适应能力较强,投资的专用性程度较低,具有很强的空间转移能力。
2)关系型治理模式中,一般以中小企业为主,凭借信誉、相互信任而聚集,表现出较强的社会同构性、空间临近性、家族和种族性等特征,由于单个经济行为主体规模较小,对市场需求的识别能力较弱,其市场适应能力的强弱是以空间集聚为前提的,相比之下,其空间转移能力较弱。
3)领导型治理模式的显著特征是众多中小厂商依附于几个大中型厂商,这些大中型厂商对中小型厂商具有很强的监督和控制力,这种依附关系的改变需要较高的变更成本。
2、根据主导公司对价值链控制的程度,Humphrey与Schmitz(2001,2002)将全球价值链的治理结构分成四种类型:
(1)网络型(networks),即具有互补能力的企业之间对价值链的重要环节进行分工,各方共同定义产品。网络意味着企业之间是一种平等合作关系,在全球价值链中分享各自的核心能力。
(2)准层级型(quasi-hierarchy),即一家企业对其他企业实施高度控制,常常规定产品的各种特征以及要遵循的流程。准层级意味着以下两类企业间的关系:一类是法律上虽然独立但要从属于其他企业的企业;另一类是在全球价值链中制定其他参与者必须遵守的规则的主导企业。
(3)层级型(hierarchy),即主导企业对全球价值链上的某些运行环节采取直接的股权控制,跨国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就属于这一类。
(4)市场型关系 (market-type relationship),处于价值链上的企业不存在任何的隶属、控制等关系,纯粹是一种贸易关系。其中,前三种是较为典型的形式。
治理模式的选择主要由以下因素决定:
(1)交易的复杂性,价值链中交易越复杂,各主体之间的交互作用越强。采取的治理模式越倾向于网络型治理模式(模块型、关系型和领导型)和等级制的治理模式。
(2)交易的可标准性,反映的是价值链中信息和知识的可获得性,及其传递效率和交易费用。一些行业的价值链中,关于产品、生产过程等的复杂信息经过编辑标准化处理后很容易在价值链中传递。
(3)供应商的竞争能力,接受和实施价值链中的主导企业所传递的复杂信息,要求供应商具有较高的能力。如果供应商的能力较低,主导企业只能实行垂直管理,价值链采用的是等级制治理模式;或者外包,采用领导型治理模式。
看不懂啊啊啊啊啊,有没有高手能指点一下,太抽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