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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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管理体制是指政府及其管理机构与会展行业组织之间通过法律建立起来的外部行政管理和合作制度,它也包括会展管理权利在相关政府机构之间的分配和协调制度,以及会展行业组织之间、会员企业和行业之间、会员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界定。会展管理体制作为软环境,直接关系到会展经济的发展。
我国的会展管理体制及成因[1]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会展业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展览主办单位的资格认定制和展览立项的资格审批制来实现的,即按照会展的性质、级别和类型,实施政府部门的归口管理。因此,会展的举办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
我国会展业这种政府审批管理体制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总的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历史渊源来看,我国会展业发展的时间不长,发展的最初环境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时期,行业主管部门为了加强产需衔接而举办产品订货会、产需协调会。展览活动必须经行政审批才可举办。因此这种展览在当时附带有相当浓厚的行政色彩。同时,由于受计划体制的约束,作为组展或参展的主要单位,国有企业除了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还要满足地方政府的意愿。
二是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我国会展管理体制变革滞后。自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目标以来,各项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推进速度加快,成效突出。但由于体制原因和长期的惯性,在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会展管理的体制、制度和方法还没有及时进行充分与必要的变革,与会展业相比显得滞后。主导我国会展发展的一直是以政府为主,在当前会展业已部分引入市场运作方式的条件下,这确实有利于会展业的发展。但也应该看到,地方政府对会展活动的过度重视,又容易强化对会展的行政管理与干预,这恰恰不利于会展管理体制的建设。
我国会展管理体制的弊端[1]
我国会展业这种分级分类的审批管理体制作为计划体制下的产物,本质上是把会展活动作为行政活动来管理,这本身是违背产业发展规律的,更不能适应会展业发展的要求和长期趋势。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来看,举办展览活动不需经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这也是国外会展业市场化、产业化的重要前提。我国会展业的弊端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审批管理容易导致政企不分。对会展业这样一个经济产业实行政府的审批管理很容易导致管理活动的行政化,而这种行政主导化与产业经济活动的市场化是相抵触的。一方面经济资源无法通过市场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很大一部分的展览都由政府或与政府相关联的部门举办,不利于会展业市场主体即会展企业的形成,更谈不上会展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市场地位。
第二,根据现行审批制度,中国贸促会、商务部、科技部以及地方政府都可以按照展览的不同级别、不同内容进行相应的审批,甚至直接主办展览会。这种多层次、多渠道的审批必然造成政出多门、管理混乱、市场无序的局面,特别是主管部门的“只批不管”或“重批轻管”的倾向或做法,可能导致多家同时获批重复办展。
第三,与审批体制相关的是管理法规问题,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展览管理法规。因为依据政府的分类归口管理,每一个政府部门对所审批的展会都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展览类别不同,管理部门也不一样,所出台的规定自然也不一样。往往各方面对会展管理的范围、标准以及报批的程序、要求都不一样,国内展览会也就无法形成统一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