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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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价格职能是指价格本身所固有的天职与功能。它是由商品价格的固有本性所决定的,是价格产生时就具有的,因此是客观存在的,不依社会经济条件变化而变化。但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却使价格职能的发挥具有不同的特点。
从严格意义上说,价格职能可以区分为基本职能与派生职能。
(一)基本职能
价格的基本职能是所有存在商品经济的社会生产方式中一切价格都具有职能。这种职能具有稳定性、普遍性和始原性的特征。所谓稳定性,就是只要是商品经济,价格便稳定地具有基本职能,这种职能是与商品经济共存的,不随社会生产方式的改变而变化。所谓普遍性,就是基本职能普遍地存在于一切价格之中,不因价格具体形式的改变而消失。所谓始原性就是各种派生的价格职能都以基本职能作为起始的基础。
1、表价职能
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将商品所具有的价值,在实现中表现为一定量的货币,这是价格所具有的首要基本职能。这里需要区别两点:第一,价格职能与价格定义的区别。在价格定义中,价格是被动,价值是主动,价格是价值的表现结果。在价格职能中价格是主动,价值是被动,价格把价值表现出来。第二,价格职能与货币职能的区别。在货币职能中,货币是测量价值的尺度。在价格职能中,货币是价格的计量单位,价格通过货币把价值量表现出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的首要职能仍然是通过货币表现价值实现商品交换。
2、调节职能。
由于价格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它既是经济活动的联接器、经济信息的传递器,又是经济利益的调节器。因而客观上价格对社会经济再生产过程具有调节功能。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价格的涨落变化,都会引起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相应反应和利益结构的变化,使价格成为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手段。
价格基本职能的两项机能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首先,表价机能是调节机能实现的基础。其次,调节机能又是表价机能实现的条件。所以,价格的表价职能与调节职能两者有机地统一于一体,构成价格基本职能的内容。两者缺一不可,相互依存。
(二)派生职能
价格的派生职能是指不同生产方式和不同价格形式中,价格基本职能的变化。价格的派生职能主要有以下方面:
1、综合计量职能。各种产品的实物形态是无法综合计量的,只有利用其价值形态,即把实物量乘以一定单位,化作一定的货币额,才能加以综合计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无论是社会总产品的计量、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综合平衡计量,还是产业结构、国际收支的计量及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控等,均无法离开价格形态加以进行。
2、核算职能
市场条件下,价格在反映价值的前提下,同进也是评价投资效益的标准,是企业经济核算的基本尺度。企业个别耗费越是低于社会平均水准,得到的盈利便越大;反之,获得的盈利就越少,甚至亏损。
3、信息职能
从宏观意义上,物价总水平的好坏直接反映出社会经济运行的状态。从微观角度看,市场价格是市场供求状况的晴雨表。一时一地的价格涨落变化,提供了一时一地的供求状况的信息。价格正是由于其迅速传递经济信息的功能,才能对社会再生产生过程发挥其独有的综合反映作用。
4、分配职能
在商品交易中,价格的变化直接涉及交换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价格的涨落变化,直接导致换者之间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并且这种利益再分配是彼消此长的关系。与其他分配形式所不同的是,价格是通过市场交换这种形式来重新分配利益的。在市场体制下,这种分配是基本的、主要的分配方式。
价格基本职能与派生职能有着密切的关系。价格基本职能是价格派生职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