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演化论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价值演化论以“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作为研究经济学的开端,解决了劳动价值论的矛盾。 价值演化论拥护公有制市场经济。商品价值是根据“等价交换”通则与产品交换原则推导出来的,而产品交换原则又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演变。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年)的“正义”概念有“分配正义”与“交换正义”之分。其中,“交换正义”是指,人们交换物品时不能损人利己,应该使物与物之间的交易等值。交换正义的执行通常必须借助司法机关或准司法机关。于是,“交换正义”的思想潜移默化为近代社会广泛接受的“等价交换”原则。
英国人亚当·斯密(1723-1790年)认为,供求平衡时,物品的交换就是“等价交换”,即“等量的价值互相交换”。由于价值一词是19世纪以后才固定使用的,因此,斯密与亚里士多德一样,也没有使用“等价交换”这个词,只是具有这种思想而已。
斯密认为,“等价交换”原则是一切商品经济社会的通则。而“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只是初期野蛮时代的产品交换原则。对比这两个原则后,斯密把劳动量称为初期野蛮社会的产品价值。
斯密又认为,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后,虽然“等价交换”通则没有改变,但“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原则却一去不复返了。“等量的生产价格互相交换”成了新的产品交换原则。于是,斯密把生产价格称为资本主义时代的产品价值。由于资本主义的产品交换原则包含了“等量资本要求等量利润”与“等量劳动要求等量工资”等多项要求,而生产价格就是满足这些要求的特殊价格,因此,资本主义的产品交换原则可以简称为“等量的生产价格互相交换”。当然,斯密没有使用“生产价格”这个名词,而是使用了“自然价格”。不过,马克思(1818-1883年)说,“生产价格……,——实际上就是亚·斯密所说的‘自然价格’(《资本论》第三卷,第221页)。
斯密实际上已经开创了价值演化论,只是因为当时的学术界并不流行演化、进化这些词,他才没有使用价值演化论这个词。其实,斯密的价值演化思想比达尔文(1809-1882年)的生物进化思想还要早83年。由于斯密被誉为经济学之父,因此,他的价值研究方法值得重视。斯密在正式进入价值研究之前,曾预先提醒读者,“这些法则决定所谓商品相对价值或交换价值”(《国富论》上卷,第25页)。根据这句话分析,斯密至少根据两个以上的法则推理出产品的价值。仔细分析可知,商品价值是根据“等价交换”通则与产品交换原则推导出来的,而产品交换原则又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演变,所以,商品的价值应该是演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