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行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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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行动学(Praxeology,或译人的行动学,人的行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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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行动学是一种研究人类行动的学科。意指人对于环境及他人有所反应而表现出来的行为。这一词最先在1890年被A埃斯比纳斯(Alfred Espinas)提出,但真正为人所知的则是奥地利经济学派学者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稍后所提出的理论。
人类行动学的相关研究[1]
一般认为,行动学是研究人的有效行动(efficient action)一般理论的学科。1882年法国学者Louis Bourdeau在其所著《科学理论》中首先提出行动学是一门操作科学,继而法国哲学家Alfred Victor Espinas在其论著《技术的起源》(1897)中使用“行动学”这一术语来指称其对人类最高层次的行动的研究。
随后,行动学研究得到许多学者的关注,其中两人被认为是行动学的创立者:一个是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Ludwigvon Mises(米塞斯,1881-1973),他著有长达900多页的《人类行动》(1949),该书主要是一本经济学名著,认为行动学指人对于环境及他人有所反应而表现出来的行为。在Mises看来,行动学是经济学的基础,他的经济学被称为行动经济学(praxiological economics)。
另一个是波兰哲学家Tadeusz Kotarbiski(1886-1981)。他是行动学的大师,著有行动学的代表作《行动学》(1955,1965)。该书探讨了有效行动的最基本(抽象)原理,在欧洲尤其在东欧影响很大。具体说来,Kotarbiski探讨了行动学的基本概念和模式,其中agent(一译“代理人”,实为"行动者"), impulse(冲动), action(行动), aim(目标), product(生产), result(结果)以及efficiency(效率), economy(经济), usefulness(有用), effectiveness(成效), exactness(准确), appropriacy(得体)等等是其行动学思想的基石。
虽然该书基本说可以说是一本说明性的论著,其中没有用到多少数学原理,但广泛涉及组织论、规划论、效用论、现代决策论、成本效益分析、工效学、控制论、博弈论、自动化等学科。Kotarbiski的行动学被认为是古典行动学或传统行动学。
行动学已经得到波兰和其他国家的广泛注意。1958年波兰科学院成立行动学实验室,1967年成立行动学系,1974年成为哲学与社会学研究所的一部分,1980年改名为行动学与科学学系。当前还编辑有季刊《Prakseologia》,并用英语出版行动学的年度报告——集中刊登了不同国家学者撰写的行动学论文。其在波兰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M. Nowakowska, T. Pszczolowski and L. Lewandowski。著名经济学家Oskar Lange把行动学原理应用于经济学领域。他把行动学视为合理行动的科学,并从方法论的角度进行了阐述。新一代的学者如W. Gasparski, T. Wojcik 和 J. Zieliniewski则与国外学者合作,进一步把行动学与其他学科进行了更大程度的整合。
近年来,行动学在西方有了新的进展,不仅多次召开行动学的国际研讨会,Wojciech W. Gasparski等人更推出了包括《行动学研究》在内的10余本英文行动学专著,广泛探讨行动学在经济、管理、教育、健康、工程等领域的应用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米塞斯与人类行动学[2]
米塞斯认为,“人的行动学”(Praxeology)是关于人的选择行动的纯粹逻辑的科学。它是以“人的行动公理”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演绎体系,而经济学是在其中发展得最好的领域。
何为“人的行动公理”呢?人的行动是目的性意图很明确的行为:人们有意识地选择自己的特定目标,并慎重地运用稀缺的手段去实现预定的目标,以使主观想像的利益最大化。这就是人类行为的本质。
对这一公理的理解,要特别注意下述三点:
第一是米塞斯对“行动”与“行为”这两个概念的辨识:“行为”是一个远比“行动”广泛的概念,既包括有意识的行为,也包括无意识的、纯属适应性反应的行为,而“行动”仅仅特指“行为”中有意识的那一部分。经济学只研究这种有意识的行为,而“行动公理”则构成“经济学的最终基础”,所有的经济学定理或知识都可以由此推演出来。
第二,既然“行动”仅限于“有意识的”行为部分,那么,对于讨论人的行动的“目的”来说,“理性”与“非理性”是毫无意义的概念。因为每个人对其所追求的“目的”的理解,是基于个人的主观评价,其他人不可能体验这种评价所代表的真实意义。也就是说,效用是不可进行人际间比较的,是不可通约的。某人既然选定了某一目标,必定认为其会给他带来效用。非理性行为不属于“人的行动学”和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我们能通过推理来把握的东西就不再是非理性的。因此,人的行动总是理性的。
第三,在米塞斯看来,手段的“理性”并未像新古典经济学家解释的那样意味着最大化的实现。即使是所选择的手段没有带来最大化的效用,也不能说行为是非理性的:“一个不适于目的的行动自然达不到愿望。这种行动有悖于目的,却可能是理性的,就是说它是理智(尽管是错误的)考虑的结果,而且是一种达成某明确目的的企图(尽管是无效的)。”因为,一方面,我们不能把个人行动的目标视为绝对的东西,它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会因人而异;另一方面,个人的行为设想,本身就意味着“行动”展现出某种面向“未来的”特征,也就不可避免地隐含着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存在,因而会因为其错误或知识的不完善而出现挫折。正是在这种世界中,个人行动才显示出真正的主观选择的存在。这种选择完全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中的选择。在新古典世界中,并不存在真正的选择,最多也只存在适应行为。真正的选择并不存在由客观确定的“求解方法”。
在米塞斯看来,“人的行动公理”不仅是一种经济学的解释方式,而且是一种“原生的真理”(a primordial truth),是不证自明的先验真理。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认为,由此而推导出来的经济学知识也是不证自明的先验真理:“经济学,像逻辑和数学一样,是一种抽象推理的展示。经济学绝不会是试验的或经验的科学。”
按照他的观点,“人的行动学”的“规律”,诸如边际效用递减、供求规律、甚至于边际规模报酬递减,都属于先验真理,是从“行动公理”推导出来的,无需用计量经济学验证,也无需用数理经济学以形式化的方式来表述之。这种先验论在其下述说明中得到充分的表现:“人的行动学的研究范围限于阐释人的行动的范畴。人的行动学一切定理之演绎所需要的,乃有关人的行动实质的知识。这些知识为我们自身所有,因为我们是人;只要是人,就不会缺乏这些知识,除非他因病理的关系,变成了一个植物人。因而要理解这些定理,无需特别的经验。而对于一个不能先验地知晓人的行动为何物的人,他的经验再多,也无助于他对这些定理的理解。对这些定理惟一的认知途径,是逻辑地去分析我们有关行动范畴的固有知识。如同逻辑学和数学,人的行动学的知识为人心所固有,而非外来。人的行动学所有的概念和定理,都蕴含在人的行动的范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