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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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免赔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造成车辆损失(不含盗抢)或第三者责任赔偿,由保险人依据《条款》赔偿规定的金额负责赔偿。
此条款的理解可参照《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即:两个主要险种在发生事故时的赔偿率并非100%,而是根据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大小,按比例赔偿,例如: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保险车辆,只能收到符合规定的赔偿金额的80%,其余20%须自行担负。因此,可以看出,如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就可以收到100%的赔偿。
加扣免赔率
车险条款规定,不计免赔险的理赔范围并没有包括加扣免赔率。通常加扣免赔率的实施条件是汽车多次出险、非约定驾驶员出险、汽车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在盗抢险理赔过程中由于车主缺少理赔资料而导致增加免赔率等现象。
其实这类加扣免赔率是由于车主违反某些合同约定或自身驾驶技术不过关,保险公司酌情增加免赔率,便于告诫车主驾车要注意安全第一。
但加扣免赔率并未涉及车主事故责任应承担的免赔金额,不计免赔险自然就对它们没有用。
附加险免赔率
车险专家解释道,不计免赔险作为一款附加险种,是为主险服务的。不计免赔险只对第三者责任险与车损险的免赔率有效用,将车主事故责任所应承担的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但附加险之间是不能相互起作用的,不计免赔险无法将盗抢险、自燃险与无过失责任险的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
一位车险专家解释说,由于第三者责任险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有限,未能覆盖某些特定事故的理赔事宜,于是保险公司会设立相应的附加险种,补充汽车主险的理赔面不足。但这不能等同于附加险之间就可以相互作用,其实附加险种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计免赔险对附加险的免赔率是没有效用的。
找不到第三者事故
保险公司对于找不到第三者的车损事故设立单独的绝对免赔率,通常是30%或50%的免赔率,但这类免赔率是不属于不计免赔险理赔范围的。
一位车险专家解释道,由于找不到第三者的交通事故,通常难以客观判定当事车主的实际事故责任,其理赔标准无法将车主事故责任作为理赔参考依据,所以不计免赔险对于这类事故的免赔率是没有效用的。
而且保险公司之所以对这类事故设定单独免赔率,就是要规避某些重复赔付的道德风险。毕竟极少数车主在双车碰撞事故后,先收取其他车主理赔款,再人为制造一起单车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达到双重赔付的目的;其次保险公司对这类事故设立单独免赔率,间接督促车主在遭遇双车碰撞事故后相互监督,共同配合交警部门完成事故举证与事故责任判定过程,这是车主维护自身理赔权益最大化的好方法。
事故责任难确定
当双车发生碰撞时,有些车主在没有标清事故现场痕迹的情况下,就将汽车驶离现场,相互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可当定损员前往现场后,却无法从事故现场痕迹判断各车主的事故责任。这时,有些保险公司对这种事故责任说不清的现象同样给予一个单独的免赔率,通常是30%,但这类免赔率也是不计免赔险难以承担的,毕竟这类事故的免赔率也没有涉及车主事故责任,不计免赔险自然爱莫能助。
有时车主在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未能拍摄事故照片或划出事故轮胎痕迹,便将汽车驶离现场,令保险公司难以客观准确判断事故责任;或者一位车主觉得汽车受损很小,便驶离现场,导致另一位车主未能协助保险公司勘验两辆事故受损汽车。这时保险公司都会采取单独免赔率,作为该事故的理赔依据。
车险专家提醒说,协助定损员做好查勘事故车辆与现场痕迹是车主应尽的义务,所以车主不应急忙自主协商处理事故,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同样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