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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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Samsung Fire & Marine Insurance Co., Ltd.)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sungfire.com (韩文)http://www.samsungfire.com.cn/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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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成立于1952年,前身为安国火灾海上保险公司, 是韩国成立较早的保险公司之一。1958年2月经三星集团收购,成为三星集团系列公司之一,1993年10月, 正式更名为“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总部设在韩国汉城市。经韩国政府批准,1958年8月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国内首次取得经营海上保险业务的经营权,1969年6月被允许不经过国内再保险公司而直接与国外再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业务,两年后与11家外国保险公司签定了再保险协议。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曾数年荣获韩国保险监督院的最高信用等级(AA),并于2000年9月,被美国权威性专业信用等级评价机构A.M.BEST公司评为“A”级,2000年12月,又被美国权威专业信用等级评价机构标准普尔公司评为“A”级,均反映了在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具有的资金雄厚、分散风险能力强的优势。
2002年10月1日,A.M Best再次授予三星火灾的信用等级, 三星火灾是在韩国国内首家获得此项殊荣的保险公司。在美国的保险业界内也仅有7.8%获得此项信用等级,实为最高信用等级, 是同美国Allstate及法国的AXA相看齐的信用等级。
同时,三星火灾在S&P信用评价中,连续3年获得A级。在全球最先进的信用评价机构—美国Standard & Poor’s进行的信用评价考核中, 三星火灾在财务健全性及信用方面获得了等级, 由此不仅开拓了同世界级的优秀保险公司并肩作战的局面, 更为国内的诸多投资商及客户提供了更为有效的保障。
2002年10月22日,在新加坡发行的Asia Insurance Review 中,获得了财产保险公司部门的大奖。此项大奖于1997年制定并以进军亚洲市场的各家保险公司为对象授予该项大奖,其间几乎由AHA等全球知名度较高的保险公司垄断了此项奖项。
韩国是一个物质资源贫乏的国家,在发展初期,国力并不强,韩国发展主要依赖于人力资源的利用。韩国三星集团即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无不把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充分利用作为首要的前提,从而达到了“人尽其材,物尽其用”。
新的时代要求保险企业不但要设计出好的保险产品,而且要创造出知识产权,企业哲理和企业文化,平面的思维方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更是这样,正在用立体的思维方式摸索充分发挥三星保险公司的各部门之间的优势,达到优化组合,新增综合效益的新经营的模式。为了保持竞争力,投入了超过2500万美元的资金及100余名人力专门开发新的信息系统和培养专门人才。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始终把“为全体国民谋福利”放在第一位,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为宣传交通安全,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釜山专门为儿童设立了 “STARGEO交通世界”,并开设了驾驶学校,举办了各种安全驾驶教育活动。同时将赠送导盲犬定为三星火灾保险公司代表性公益活动,成为国际导盲犬协会准会员,从95年到现在,共赠送30只导盲犬给视力残障者。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范围为:火灾保险、海上保险、航空保险、伤害保险、运输保险、赔偿责任保险、汽车保险、其他各种损害保险、其他各项险种的再保险。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坚持为客户提供最好的险种和最快捷的服务。为了适合现代生活的需要,推出了“年金综合保险”、“千万司机保险”,这两类保险覆盖了ro种最常见的交通事故,同时提供各种与汽车有关的服务,如提供免费拖车服务。该险种费率较低,服务范围广,到期时有安全返还,成为公司最著名的险种。除这些项目外,为满足客户的特殊需要还开发了“中介保险”、卫星发射保险”、“商务综合保险”、“专业责任保险”。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的服务系统包括:个人年金综合服务,它可以给在海外旅行的客户提供贷款;机动车综合保险,它提供紧急救助,免费定期检查;高技术服务,包括自动传呼和传真通讯;融资服务;信用卡服务;提供风险评估;索赔程序信息服务。
在营业方面,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已经取得在韩国个人年金保险市场的早期主导地位,在长期储蓄性保险市场上,其市场占有率从1.7%提高到22%。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总部下设13个部,即行政支援部、承保理赔部、机动车保险部、险种设计部、江北本部、江南本部、江原本部、江西本部、京仁本部、忠清本部、湖南本部、大邱本部、釜山本部。
在海外,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欧洲建立了分公司,在美国设立了分店,还在东京、雅加达、伦敦、纽约、北京、胡志明市等地设立了代表处。与世界知名的保险公司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同17个国家23个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为成为世界知名的损害保险公司奠定了基础。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非常重视与中国人民特别是中国保险界的亲密关系。1990年,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即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立了“Cla汕SetthngAgent”的关系。1992年韩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后,两国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交流迅猛发展,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迎来了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为首的代表团,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讲行了广泛的交流,积极寻求合作方案,双方签定了“supportandServiceA笋e-meni”。1993年,两公司携手处理了犯件索赔事件,为双方客户提供了良好的服务。随着经济交流的多元化趋势,中韩两国间保险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显得尤其重要。1995年4月,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设立了北京代表处,19%年又在上海设立了代表处,积极致力于中韩两国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