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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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幣,或稱澳門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定流通貨幣,常用縮寫MOP$表示,但正確縮寫寫法是pts。其在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4217中正式簡稱為MOP(Macau Pataca)。澳門的貨幣政策由澳門金融管理局管理。1澳門幣可被分成100仙 (Avos)。澳門幣的葡語名字“Pataca”源自曾在亞洲廣泛使用的銀圓“墨西哥的八個雷亞爾”(葡語:Pataca Mexicana)。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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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門和香港的民間,澳門幣常被俗稱為葡幣,以區別當時曾在澳門流通的廣東銀元和港元。不過葡萄牙的本土貨幣實際上是另外一種貨幣,即士姑度(Escudo之粵語音譯,中國大陸譯為埃斯庫多)或歐元(自1999年開始),因此澳門所稱的“葡幣”對不知情者來說易生混淆。
1995年後,澳門幣的紙幣由澳門金融管理局授權大西洋銀行與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發行(之前一直由大西洋銀行發行),由香港印鈔有限公司負責;硬幣則由澳門金融管理局負責發行。
鈔票面額有10000、500、100、50、10、5無等面額的紙幣,另有5、1元及50、20、10分鑄幣。1 元等於100分(AVOs)。
澳門過去使用的貨幣是中國的銀元和銅錢。1887年,澳門成為葡萄牙的殖民地。1905年葡萄牙大西洋銀行與當時的澳門政府達成一項專利協議,由該行代表澳門政府發行澳門貨幣,9月4日,這項協議正式公佈生效。1906年1月27日,首批面額為1元和5元的澳門紙幣在澳門市場面上正式流通。 1952年6月鑄幣問市,面額為5元和1元、5 角、1角和5分等五種。1961年2月1日,1945年版正面印有“牌坊”圖案的500、50、10 元面額及印有賈梅士(LUIS DECAMOES)像的25圓鈔票停止流通。並限期兌換,過期作廢。1980年1月,澳門政府進行金融體制改革,單獨建立了澳門官方發行機構,並與大西洋銀行達成協議:新發行的澳門紙幣繼續冠以大西洋銀行的頭銜,由大西洋銀行代理髮行,鑄幣則由新成立的澳門發行機構負責發行。
從1982年1月11日起,有些鈔票停止流通,這些鈔票是:
- 1958年版,正面印有賈梅士像的500、50、25、10元紙幣;
- 1963年版,正面印有BISPO DBELOHIDR CARNEIRO像的500、10、5元面額的紙幣;
- 1952年版,正面印有MIGUEL DE ARRIAGA BRUM DA SIIVEIRA像的100元紙幣
- 1973年版,正面印有“園形樓門圖案”的100元紙幣票。
停止流通的鈔票由大西洋銀行限期收回,最後期限為1982年 12月31日。
1982年1月11日,澳門發行機構第一次正式由大西洋銀行代理髮行1981年版新紙幣。面額有500、100、50、10元和5元五種,同年1月,澳門發行機構又推出5元和 1元,50分,20分和10分五種鑄幣,1988年10月18日發行了1000元紙幣。1992年1月2日起,新發行的面值為5元和1元的鑄幣在澳門市面流通,新鑄取消了舊市上的葡萄牙國徽,代之以富有澳門特色的設計。同年1月16日,新版10元紙幣發行。
澳門元的匯率原來與葡萄牙貨幣埃斯庫多掛鉤,匯率由葡萄牙與澳門政府雙方訂立。從1977年4月7日,澳門政府宣佈澳門元與埃斯庫多脫鉤,開始與港元之間實行聯繫匯率制度,官方匯率為100 港幣等於107.50澳門元,澳門元隨港幣浮動。由於港元與美元實行聯繫匯率制度,所以澳門幣與美元間接掛鉤,匯率約為1美元兌8元澳門幣。澳門對澳門幣與外幣的進出境都沒有管制,游客可以在澳門的酒店、銀行、兌換店等地自由兌換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