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胃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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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胃納(risk appetite): 追求某目標或願景的銀行,由較為廣闊基礎下考慮而願意接受的風險。對風險的正面或間接的含義,由於意願多承擔風險而多希望獲取的報酬。風險容忍(risk tolerance ):相對於要達成的目標而可接受的變化程度。 更側重於風險原本負面與直接的概念,即可忍受的風險。
風險胃納,較為上層較為廣闊。 而風險容忍,較為落實較為具體。Risk Appetite-這個與風險管理有關而且頗重要的概念,近年來逐漸受到更多的重視。
Risk Appetite 近來雖在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上受到重視(包括券商與銀行),但目前對於 Risk Appetite 作較完整定義的,應屬 COSO 在其企業風險管理(ERM)架構中,所陳述的:「追求某目標或願景的公司或個體,由較為廣闊基礎下之考慮而願意接受的風險」。相對於其另一個名詞,風險容忍度(Risk Tolerance),系指「相對於所欲達成之目標而可接受的變異程度」。在這樣的架構下,Risk Appetite 是屬於較上層與較廣闊的概念,而 Risk Tolerance 就屬於較為落實與較為具體的層次了。
但若是由 Appetite 的原始意義看來,其實較多是「主觀」上的「食欲」的概念,也較接近 PWC 的顧問 Chris Matten 所謂,Risk Appetite 較接近對風險正面或間接的涵意,也就是考慮由於願意多承擔風險而多希望獲取的報酬,而 Risk Tolerance 更側重風險原本負面與直接的概念,亦即所可容忍的風險;而兩者實為一體之兩面罷了。所以若取這樣的含義,依李三榮顧問提及 Risk Appetite 應翻譯成「風險胃口」,或許更接近英文的原意。 risk appetite的翻譯然而迄今為止,臺灣(包括香港)一般的趨勢大致是翻譯成「風險胃納」,其實風險胃納的名詞在實務界已經沿用一段期間了,可見一個翻譯名詞的約定成俗畢竟有其相當的影響力。不過,我仍舊存疑 Risk Appetite 這個名詞近來的發展,與資本主義下商業化鼓勵承擔風險有關,所以如果翻譯成胃納,多強調一些風險的負面考慮,或許也有其提醒功能。畢竟看到山珍海味或嘗了開胃菜(Appetizer),雖然胃口或許大開,卻也可能傷了腸胃。當然,是否可能有金融機構擁有者或經營者患了暴食症(Bulimia)或厭食症(Anorexia nervosa),恐怕還待驗證。
大陸目前對於 Risk Appetite 較為正式的翻譯是風險偏好,這樣翻或許較強調主觀的層面,但較大的問題是經濟學上已有個 Risk Preference 的專有名詞,其與 Risk Appetite 的概念並不相同,一般又已經習慣翻譯成風險偏好,二辭一譯難免會有所混淆。
為什麼 Risk Appetite 的問題在風險管理上相當重要?
這幾年風險管理的專業發展多半以客觀的風險評估為主(包括新巴塞爾協議中的許多風險評估規範或是風險值概念的發展),然而金融機構決定究竟要承擔多少的風險或是如何承擔風險,卻相當程度上有其主觀的考慮,風險管理是否可以落實到由董事會積极參与公司治理的層次,也可以透過 Risk Appetite 這個橋梁來加強。新巴塞爾協議的規範雖是強調風險管理,但基本上仍是偏重監管機關的考慮為主,仍未考慮策略風險與聲譽風險,但若由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的角度,這兩種風險卻是必須認真面對與選擇的,而如何決定其如何與願意承擔策略風險與聲譽風險, Risk Appetite 同樣也扮演著重要的地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