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財政補助結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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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財政補助結轉是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支以外的各專項資金收入與其相關支出相抵後剩餘滾存、須按規定用途使用的結轉資金。
事業單位應當於期末將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本期發生額中的專項資金收入結轉入非財政補助結轉,將事業支出、其他支出本期發生額中的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結轉入非財政補助結轉。年末,應當對非財政補助專項結轉資金餘額進行分析,將已完成項目的項目剩餘資金繳回原專項資金撥入單位,或者留歸本單位使用轉入事業基金。
(1)財政補助結轉結餘是指事業單位各項財政補助收入與其相關支出相抵後剩餘滾存的、須按規定管理和使用的結轉和結餘資金。
(2)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財政補助結轉包括基本支出結轉和項目支出結轉。
(3)結餘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經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餘的資金。財政補助結餘是指財政補助項目支出結餘資金。
(4)事業單位應當於期末將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支出(財政補助支出)的本期發生額結轉入財政補助結轉,並於年末將財政補助結轉餘額中符合財政補助結餘性質的部分轉入財政補助結餘。
(5)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調出財政補助結轉結餘資金或額度,或者收到主管部門調入財政補助結轉結餘資金或額度的,相應減少或增加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餘。
(6)非財政補助結轉資金是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支以外的各專項資金收入與其相關支出相抵後剩餘滾存的、須按規定用途使用的結轉資金,通過設置“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核算,以滿足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的管理要求。
(7)非財政補助結餘包括事業結餘和經營結餘兩個組成部分。事業結餘是指事業單位一定期間除財政補助收支、非財政專項資金收支和經營收支以外各項收支相抵後的金額。經營結餘是指事業單位一定期間各項經營收支相抵後餘額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後的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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