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單位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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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單位繳款(payment from the auxiliary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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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單位繳款是指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
附屬單位繳款與投資收益的比較
比較附屬單位繳款與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的一個組成部分)。投資收益是指事業單位向除附屬單位以外其他單位投資而取得的收益。雖然事業單位不論是對外界的單位或企業投資,還是對附屬企業投資,都應將這些投資作為對外投資核算。但投資收益僅指事業單位對外界與之無直接聯繫的單位或企業投資所取得的收益。事業單位的附屬事業單位繳款或附屬企業上繳的利潤應作為附屬單位繳款,而非投資收益。其原因在於,接受投資的非附屬事業單位或企業與投資方事業單位除資金上的聯繫外,基本上無其他任何聯繫,投資活動屬於純粹的市場行為。接收投資的單位或企業應按接收投資的資金性質支付占用資金的代價,或按時支付定額利息或按投資的比例向投資單位分配紅利。而事業單位與其附屬單位間的聯繫十分複雜,許多附屬單位與其附屬單位間的聯繫十分複雜,許多附屬單位在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前是事業單位的一部分,在事業單位將經營性活動獨立出來,成立附屬單位進行這些業務時才成為獨立法人。還有一些附屬單位在預算管理體系中屬於某個事業單位的下級預算單位。因此,附屬單位與原有事業單位間即可能存在資金供求關係,也可能存在人員編製上的聯繫,還可能存在諸多的業務間的聯繫。附屬單位向事業單位繳納的收入可能並不是以其投資比例為基礎上繳,附屬單位對事業單位提供的服務不完全按市場價格收費。所有這些聯繫都或多或少地具有非市場化的行政特點。因此,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將這兩類不同的投資或其他聯繫所產生的資金繳納區分為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的一個組成項目)和附屬單位繳款。
附屬單位繳款的會計核算
附屬單位繳款(總帳)帳戶,核算事業單位收到附屬單位按規定交來的款項,餘額一般在貸方,反映附屬單位繳款累計數。應按交款單位設置明細帳。。
①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附屬單位繳款
②發生退回時
借:附屬單位繳款
貸:銀行存款
③年終,應將附屬單位繳款貸方餘額全部轉入“事業結餘”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借:附屬單位繳款
貸:事業結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