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團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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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重點團隊法,是指培訓者在培訓對象中選出一批熟悉問題的員工作為代表參加討論,以調查培訓需求信息,這種方法是面談法的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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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能代表所培訓對象的培訓需求(可以從每個部門、每個層次選取)。
b)要熟悉需求調研中討論的問題,在崗位具有豐富的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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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不必和每個員工逐個面談,時間費用比面談法少。
缺點:對協調員和討論組織者要求高,所選取的代表對象對結果影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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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培訓對象分類:最好選取那些工作經歷較豐富、同時又不是部門的直接領導人的這類員工參加。(即不掛職務,但很有威信,也就是精神領袖。)
b) 安排會議時間及會議討論內容;
c) 培訓需求結果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