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暑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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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避暑旅游,可以從旅游需求旅游消費者和旅游供給旅游經營者兩個方面來定義:
1.從旅游需求方面來看,避暑旅游是指游客在每年夏季即6,7,8月到特定旅游目的地消夏納涼,度假休閑,健身療養的一種旅游形式;從旅游消費者角度看,誘發潛在旅游者產生旅游動機的要素主要是"異質"氣候,所購買的旅游產品應帶有鮮明的"異質"氣候符號.
2.從旅游供給方面來看,避暑旅游是指利用避暑旅游資源及環境小氣候主要有山地,森林,水體,濕地,草原等設計,開發,併在旅游市場推出的一種夏季旅游產品;從旅游經營者角度看,其設計並推出的避暑旅游產品應該滿足客源市場需求,以"異質"氣候為基礎依托,以良好的生態環境為基礎.
避暑旅游具有以下五大特點:
1,季節性
避暑旅游的時間是在每年的夏季6,7,8月,正值每年最炎熱的3個月,而7,8兩個月又與學校暑假在時間上基本重合.避暑旅游與夏季旅游在時間上完全一致,在內容上也有很多相同之處.
2,地域性
避暑旅游的地域取向十分明顯,一般為海濱,江河,湖泊,水庫,山地,森林,草原,濕地以及我國的北方地區等.哈爾濱市以及東北地區一直被人們認為是避暑旅游的適宜地區.
3,重覆性
作為度假型旅游產品,避暑旅游活動每年夏季迴圈往複,呈現出重覆性,因而回頭客很多,尤其是在一些海濱旅游地如秦皇島的北戴河等表現得更為突出.
4,大眾性
每年夏季參與避暑旅游的游客很多,特別是各類院校的教師和學生更多,在一些以避暑旅游為主的城市或旅游區,每年的6,7,8月,特別在暑假期間接待的游客占其全年接待游客的很大比重.
5,組合性
避暑旅游是一個概念性的旅游活動的集合體,其所包含的內容比較廣泛,可以串聯,組合成為不同的旅游產品鏈,這一特點在哈爾濱市表現得更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