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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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傾銷(Reverse dum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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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傾銷是指母公司從海外子公司輸入廉價產品,以低於國內市場價格銷售海外產品而被控告在國內市場傾銷,這種情況在國際營銷實踐中時有發生。
造成逆向傾銷的原因是由於國內和國外兩個市場的相對地位會在一年中的不同季節發生周期性轉換,或當市場條件變化時發生間隙性轉換。某個季節或某一年的主要市場在下一個季節或下一年可能會變成次要市場,在這種情況下,傾銷價格只限於次要的或偶爾銷售的市場。
例如,加拿大是硅鋼合金的主要生產國,但國內消費不足總量的10%,其餘產品主要出口美國。在1917-1918年間,硅鋼產品出口價格比國內價格高7—70%,而這兩年中,加拿大的市場價比對美國的出口價低20-40%。這一逆向傾銷是加拿大出口商機智地對付美國從價稅征收體制的產物。根據美國1913年關稅法,從價稅的稅基是出口商國內市場的現價,而不是發票價格。加拿大國內消費相對較小,對加拿大生產者來說,在國內市場人為壓低價格以便作為美國對進口商品徵稅的估價基礎是有利可圖的。
逆向傾銷與其他傾銷的區別是:
1、它是由國外向本國內的傾銷,打擊的是國內同行業經營者。
3、它有很強的隱蔽性,可以以物質在跨國公司的流動來掩蓋傾銷的目的躲避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