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度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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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投機是指投機者在理性把握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行為到底標準的前提下,根據市場公開信息對價格波動和交易結果進行預測,並根據不對稱的預測結果進行買空賣空賺取利潤的活動,這是合乎市場機制內在要求的投機行為。
適度投機在股票市場上不僅是必然的,而且是必要的。因為它對股票市場的發展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其一、有利於增強股票市場的流通性,活躍市場。股票市場運行正常的標誌,是股票能隨時轉化為貨幣,貨幣能隨時轉化為股票,而不論其數量多少,價格高低,質量如何。如果沒有投機者經常出入市場,這種轉換就會遇到困難,股票就難以流通。另外,投資者一般長期持有證券不輕易出售,在這種情況下,證券市場可能出現有行無市的局面。或者有人賣無人買,或者有入買而無人賣,市場交易將會中斷。投機者的目的不是長期持有證券,而是低價買進,高價賣出,賺取利潤,只要有利可國,即可隨時買進賣出,這樣就可滿足不同類型買方和賣方的需要,從而使市場保持正常的運轉。
其二、有助於平衡市場價格。一方面,投機活動有助於緩和股價波動的幅度。投機者遵循的是低價買進,高價賣出的原則,因此他們的操作行為往往反行情而動:市場價格大幅下跌肘大量買進,市場價格上升時大量賣出,這在客觀上抑制了市場行情大起大落。另一方面,投機者不斷變換交易對象,在一種股票價格上升到一定程度時賣出,股價下跌到一定程度時買進,這樣也在客觀上避免了個股價格的暴漲暴跌,使其價格反映價值。
其三、分散風險。股價的波動既是投資收益的來源,同時也產生投機風險。投機者頻繁的交投活動,使特定股價變動帶來的風險在不同投資者之間得到分散。另外,股票投資者為保存現有價值總是力求避免價格波動的風險,利用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的時差分別進行相反方向的交易,這部分風險主要是由投機者承握的。
其四,強化經濟政策的有效性。由於投機者致力於觀察市場價格的變化,政府出台的巨集觀調控政策又往往最終體現在市場價格上,因此首先對此作出反應的必然是對價格極為敏感的投機者,投機者的活動又必然帶動整個市場的反應,最終使經濟政策的效力得以發揮。如果沒有投機者這一催化劑的作用,政策效力就會削弱和滯後。當然,投機行為對政策的催化作用是雙向的,如果政策具有持續性和穩定性,則投譏者易於形成對政策效應和對自身決策後果的合理預期,則投機者行為能促進政策效力的發揮。相反,如果政策缺乏持續性和穩定性,則投機者預期的不確定性增強,則投機行為可能違背政策意國,從而降低政策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