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度關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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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關稅率就是指由關稅變動引起的額外損失正好與由關稅變動引起的額外利益二者相等時的關稅稅率。這一指標為一國制定關稅稅率作出合適決策提供了依據。
其計算公式為:
(1)
式中:△T——為進El稅率增加量;
S——國內供給量;
ds——國內供給增加量;
Pc1——進口商品成本價格;
P_{c2}——國內同類產品的成本價格;
dPc2——價格上漲率。
最適當的關稅率取決於:國內商品跟進口同類商品的差價以及國內商品的供給彈性。差價越大,徵稅率越高,供給彈性越大,徵稅率也越高。差價大、徵稅高是為了保護國內生產者利益;國內供給彈性大,徵稅高,是為了限制該類商品的進口。如果國內該類商品的價格是固定的,則上述公式依據建立的條件不存在,這時只能採取以適當關稅率,計算公式為:
T1 = Pc2 − Pc1(2)
關稅作為貿易壁壘戰的產物,它本質上反映了國與國之間的經濟關係。因此,稅率是否恰當,關係到國際貿易的發展。採用關稅手段必然產生兩重作用:一方面保護國內幼稚產業,改善貿易條件、限制非必需品進口、改善國際收支狀況;另一方面又會加重消費者負擔、減少國民收入。所以適度的關稅率應該是:不必從別國中謀取利益,當然也不能讓本國從中遭到損失,這樣的稅率才是合理的.才能有利於促進國際貿易的擴大和本國經濟的發展。
由於徵稅國和被徵稅國之間的生產力水平不同,徵稅對雙方的影響也不同,不同國家的適度關稅率是有差異的,要分別觀察出口國和進口國的生產力水平後才能確定適度的關稅率。
只要兩國的生產力水平一致,不論是發達國家之間還是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對外貿易,有利於本國經濟發展和雙方經濟交流的是實行自由貿易,即關稅率為零。生產力水平較低國家從生產力水平較高國家進口商品時征收適當的關稅,有利於進口國的稅率的數量界限為;
具體數量由公式(1)和(2)確定。
如果生產力水平較高國家從生產力水平較低國家進口,不宜征收關稅,否則會極大損害生產力水平較低國家的利益,使其貿易條件進一步惡化。不利於雙方交流和貿易秩序正常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