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境郵遞物品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什麼是進出境郵遞物品[1]
進出境郵遞物品是指通過郵運渠道進出境的物品、貨物和其他應接受海關監管的物品。包括包裹、小包、印刷品、音像製品、貨樣和廣告品等。可分為貿易性和非貿易性兩大類。
進出境郵遞物品的通關[1]
(一)對進出境郵袋的海關監管制度
國際郵袋進出口時,根據郵局的申報,在裝卸、轉運、開折和重封環節進行監管。
(二)轉運和過境郵袋的通關制度
主要是憑路單核對與所運郵袋是否相符。
(三)外交郵袋的通關制度
外交郵袋只限於裝載外交文件、資料或辦公用品。外交郵袋享有不可侵犯權,海關不得進行任何檢查。
1.對貿易性郵遞物品的監管規定按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規定辦理
按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規定辦理
2.對非貿易性郵遞物品的監管規定
進出境郵遞物品必須在設有海關的地點進境或出境,並按規定向海關申報,經海關查驗放行後郵局才可封發或投遞。
進出境個人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不出售牟利為原則,海關對個人郵遞物品有限值、限量和徵免稅的規定.
3.屬於國家禁止進出口和特別管制的物品由海關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對進出境的快遞物品、印刷品、音像製品、禮品、外國駐華使領館公用物品以及郵遞旅客分離運輸行李物品分別按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