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決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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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決策法是運用社會學、心理學、組織行為學、政治學和經濟學等有關專業知識、經驗和能力,在決策的各個階段,根據已知情況和資料,提出決策意見,並作出相應的評價和選擇,可以使決策更加完善。主觀決策法顧名思義很依賴個體的判斷和想法,因此會表現出多樣化的特點。
這種方法是用會議或信函請某些專家就某個問題提出看法和意見,會議形式屬於面對面的方式,較容易實現溝通和形成一致意見,但有可能收到集體思維的影響使決策失去理想的理性狀態;信函形式則是背對背的,被徵詢的專家彼此不相知,收到專家回答的意見後,綜合歸納、整理,再分寄給各專家繼續征求意見,如此反覆數次,直至意見比較集中為止。
2、智力激勵法
智力激勵法,又稱暢談會法。這種方法的特點是邀集專家,針對一定範圍的問題,敞開思想,暢所欲言,同時有四條規矩:第一,鼓勵每一個人獨立思考、開闊思路,不要重覆別人的意見;第二,意見和建議越多越好,不受限制,也不怕衝突;第三,對別人的意見不要反駁、不要批評,也不要作結論;第四,可以補充和發展相同的意見。這種方法旨在於鼓勵創新並集思廣益。
3、創造工程法
這種方法追求的目的是針對一定問題提出創新性的方法或方案。創造工程方法把創新過程看作是一種有秩序、有步驟的工程。它把創新過程分為三個階段和十多個步驟。第一階段確定問題,包括主動搜索、發現問題、認識環境、取得資料、確定問題等步驟;第二階段創新思想階段,通過主動多發性想象、自發聚合等步驟形成創造性設想;第三階段提出設想和付諸實施,把設想形成方案,並接受實踐驗證。
優點是決策效率高、速度快、保密性強,能較好地體現決策者的主觀意志;
缺點是有時有片面性,容易排擠他人和不同意見,容易造成決策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