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資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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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資本所得(Transational Capital In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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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跨國資本所得[1]
跨國資本所得是指跨國納稅人通過出售諸如房屋、機器設備、股票、債券、商譽、商標和專利權等這樣一類資本項目而獲得的所得。它是以銷售這些動產、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的項目所獲得的毛收入,減去購人價格以後的那部分差額。
跨國資本所得的徵稅[1]
有的國家認為,跨國資本利得與從事營利事業所獲得的所得存在著根本的區別,不應把跨國資本利得列為國際稅收涉及的徵稅對象。但是在有些國家看待跨國資本利得或從事營利取得的所得,在實質上並無差異,認為兩者都會導致價值增加的結果,而且都同為跨國納稅人總所得的一個組成部分。如果對其中的一個列為國際稅收涉及的徵稅對象,而對另一個不列為徵稅對象,顯然是厚此薄彼。國家徵稅應一視同仁,應將跨國資本利得一併處理。
由於有關國家對跨國資本利得徵稅觀點的不同,從而採取有三種不同的方法:一是征收低稅負的資本利得稅;二是對跨國資本利得免徵資本利得稅;三是把跨國資本利得合併在跨國一般經營所得內一起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