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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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集中度是反映企業集團通過財務公司進行資金集中管理成效及能力的一項重要指標。這一指標是監管部門進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風險評價、對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進行非現場監管、審批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新業務時統計參考的重要指標,也是財務公司協會每年在編寫年鑒時統計的指標之一。
財務公司資金集中度的計算口徑一般分為全口徑資金集中度(也稱銀監會口徑資金集中度)和可歸集口徑資金集中度。具體計算過程中,使用數據的又分為:時點數據和時期數據。因此根據不同的數據及計算口徑得出的資金集中度所反映的資金集中成效和能力存在一定的差異性。目前監管部門主要統計的是時點全口徑資金集中度,而各財務公司內部使用的主要資金集中度則是時點及時期可歸集口徑資金集中度。
(1)時點全口徑資金集中度,也稱銀監會口徑資金集中度,是對某一時點財務公司歸集企業集團全部貨幣資金情況的度量,具體計算公式為:
銀監會口徑資金集中度=財務公司各項存款(不包含委托資金)/(集團合併報表貨幣資金+財務公司各項存款一財務公司存放同業款項一財務公司存放央行款項)
分子、分母所需數據均為時點餘額數據。分子反映的是成員單位在財務公司的存款餘額,分母則反映的是由集團合併報表貨幣資金剔除財務公司數據所得出的集團合併貨幣資金,因此,我們也稱分母為集團合併貨幣資金。
(2)時點可歸集口徑資金集中度是對某一時點財務公司歸集企業集團可歸集資金情況的度量,具體計算公式為:
時點可歸集口徑資金集中度=財務公司各項存款(不包含委托資金)/集團合併貨幣資金一其他貨幣資金一共管資金一海外資金一資本項目資金一其他
分子、分母所需數據均為時點餘額數據。分子與銀監會口徑資金集中度選取的數據一致。需要註意的是,分母變化較大,分母是在銀監會口徑資金集中度分母的基礎上,剔除成員單位實際不能進行歸集的資金。因此,我們稱分母為集團合併可歸集資金。
(3)時期可歸集口徑資金集中度是對一段時間內,財務公司歸集企業集團可歸集資金情況的度量,具體計算公式為:
第一、月日均可歸集口徑資金集中度=月日均財務公司存款/[(本月末集團合併可歸集資金+上月末集團合併可歸集資金)/2]分子是本月中每日財務公司存款餘額的算術平均數,由財務公司業務系統進行統計計算,分母因財務公司統計手段有限,則只進行簡單的算術平均。
第二、日均可歸集口徑資金集中度=各月月日均可歸集口徑資金集中度之和/月份
此種計算方法,根據選取的月份多少,主要可以計算得出季度平均可歸集口徑資金集中度、半年平均可歸集口徑資金集中度、日均(年均)可歸集口徑資金集中度等。
特別說明,以上(2)、(3)項資金集中度的計算公式為某財務公司計算使用,與其他財務公司相關計算公式可能存在差異。
- 丁石.關於財務公司資金集中度計算的思考[J].現代商業.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