諒解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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諒解備忘錄是國際協議一種通常的叫法,“諒解備忘錄”相應的英文表達為“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有時也可寫成“memo of understanding”或“MOU”。直譯為諒解備忘錄。用中國人的說法就是協議。意指“雙方經過協商、談判達成共識後,用文本的方式記錄下來”,“諒解”旨在表明“協議雙方要互相體諒,妥善處理彼此的分歧和爭議”。
諒解備忘錄的組成內容一般包括:
1、合作機會 (The Potential Cooperation)
2、保密(Confidentiality)
3、協議語言 (Language)
4、協議期限 (Duration)
5、不可變更 (Modification)
6、終止 (Termination)
7、法律適用 (Governing Law)
8、其他細節 (Other Conditions)
在諒解備忘錄中,除保密(Confidentiality)、終止(Termination)、法律適用(Governing Law)、費用分攤、排他性談判、爭議解決條款之外,其餘的條款對雙方都不具備法律約束力。
在正式條約簽訂之前,諒解備忘錄雙方對該協議均不具有任何法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