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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外匯指國內企業和個人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指定的地點進行人民幣與外幣之間的兌換。
我國從1980年10月開始辦理外匯調劑業務,為外匯買賣雙方調劑餘缺。
調劑外匯的範圍是:
①各項留成外匯;
②外商投資企業所擁有的外匯;
③華僑、港澳合同胞捐贈的外匯;
④居民個人持有的外鈔和外匯存款;
⑤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外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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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分類: 外匯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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