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性貨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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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性貨幣政策(compensatory monetary policy)
補償性貨幣政策是反經濟周期並避免通貨膨脹的政策措施。它要求貨幣當局或中央銀行在一個經濟周期內,隨著經濟情勢的盛衰相應採取貨幣擴張或緊縮的措施,以調節經濟並保持幣值穩定。即在經濟下降時期,銀行擴大貸款,擴大貨幣供應,使利率降低,從而刺激投資,緩解危機。在經濟過度擴張,通貨膨脹時期,銀行則收縮貸款,緊縮貨幣供應,使利率提高,以抑制社會需求,降低通貨膨脹率。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西方國家面臨著既要防止經濟危機又要避免通貨膨脹兩大難題。在實踐中,穩定幣值與經濟增長往往難以兼顧。凱恩斯學派經濟學家試圖通過補償性財政貨幣(金融)政策來解決這一矛盾。他們首先提出補償性財政政策。為了在經濟下降期間保持所希望的收入,通過增加政府支出,減少稅收,擴大財政赤字的辦法,來補償私人開支和私人投資的減少。在經濟過度擴張和通貨膨脹時期,政府則減少開支,增加稅收,保持財政結餘,以壓縮社會需求。在一個經濟周期內保持財政收支大體平衡。以後這種政策發展為補償性財政貨幣(金融)政策,即通過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的配合來完成反經濟周期的任務。補償性貨幣政策實際上是一種權衡性貨幣政策(見相機抉擇貨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