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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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藥物作用[1]
藥物作用是指藥物通過藥物代謝動力學過程,在作用部位達到一定濃度時,就會與機體細胞中的某種成分相互作用,並且改變細胞的機能,從而產生一系列的生理、生化變化。
藥物作用的分類[2]
(1)直接作用:藥物的直接作用主要指藥物在服用時具有原發性的藥理反應。比如,心力衰竭的患者在服用洋地黃類強心藥時,可以達到恢復心臟機能的效果,這是洋地黃類強心藥的主要作用,也稱為洋地黃類強心藥的直接作用。
(2)間接作用:間接作用主要指藥物在服用後出現的繼發性的藥理反應。比如,心力衰竭的患者在服用洋地黃類強心藥時。不僅可以使患者恢復正常的心臟機能,而且可以使患者的呼吸恢復正常,同時消腫與利尿的癥狀也得到緩解。洋地黃類強心藥在治療呼吸困難、消腫以及利尿等方面的作用稱為洋地黃類強心藥的間接作用。
(3)吸收作用:藥物的吸收作用主要指患者在服用藥物之後,藥物主要由患者的用藥部位進行必要的吸收,藥物在經過一系列的吸收後進入血液進行迴圈活動,經患者的血液迴圈後對患者的身體發生一定的作用,稱為藥物的吸收作用。比如,病人在服用解熱鎮痛藥後,解熱鎮痛藥經吸收進入病人的血液並經過一系列的迴圈活動後才對病人的身體起一定的作用。
(4)局部作用:患者在服用藥物後,藥物只起到局部的作用,而不是對患者的整個身體起作用,稱為藥物的局部作用。藥物的局部作用既可以作用於患者的身體錶面,同時又可以作用於患者的身體內部。
(5)興奮作用:藥物的興奮作用主要指患者所服用的藥物能讓患者的機體功能恢復正常,或者可以增強患者的整個機體功能,這是藥物作用的積極方面。
(6)抑製作用:藥物的抑製作用主要指患者所服用的藥物對患者的機體功能起到阻礙的作用,甚至導致患者機體功能出現衰退的現象,這是藥物作用的消極方面。
藥物作用的影響因素[3]
1.藥物自身方面的因素
(1)藥物的劑量:藥物的劑量是用藥的份量.在一定範圍內劑量趣大,藥物在體內誰度愈商,作用也就愈強。但超過一定的範圍,治療作用不再增加,而不良反應或毒性反應增加.直至引起死亡。劑量由小副太可依次分為最小有效量、常量、極量、最小中毒量和最小致死量。
(2)劑型和給藥途徑:因為劑型或給藥途徑不同.藥物吸收的速度也就不同,因此也就會影響藥物作用發揮的效果
(3)製劑工藝:製劑工藝不同,同樣藥量和同樣劑型的同一藥物生物利用度也會出現很大差異,同樣也會影響藥物作用的發揮。
2.機體因素
(1)年齡:嬰幼兒的藥物代謝和排泄功能尚未發育完善,老年人的各種臟器功能減退,解毒和排泄功能差,因此用藥劑量就應根據具體藥物和機體狀況而定。
(2)性別:性別因素主要體現在使用性激素方面藥物,對其它藥物影響較小。此外,婦女有月經、妊娠、哺乳等特殊的生理變化,會影響到用藥的劑量或種類。
(3)精神因素:精神因素對藥物作用有明顯影響.與精神因素有關的疾病尤其如此。
(4)生理節律:機體存在著固定的、呈各種周期性變動的生理節律.藥物的效應和毒副作用也往往隨此節律變化而略有不同,已發現的如中樞藥物、皮質激素、組胺和抗組胺藥都存在這種現象。
(5)病理因素:在不同病理狀態下,藥物的作用可以表現不同,如阿斯匹林能使發熱患者的體溫降低,但對於正常體溫則無明顯影響。
(6)個體差異:個體差異有兩個方面的表現即耐受性和高敏性,造成個體差異的主要原因是遺傳因素,但這種典型個體差異屬少數,大多數人對藥物的反應是相似的。